小说《私宠》,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 岳绫 沈修延 ,文章原创作者为“岳绫”,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跟了靠山三个月,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谎,这种男人,见过的人,比我吃过的米都多,在他面前,我就算是影后级别的人物,也不敢在他的目光注视下说谎演戏。我对靠山唯一一次隐瞒,就是两个月前在泰国,他问我去哪了,我说我本来想去帕烘寺布施,但是迷路了,也不知道自己把车开去了哪里。他的目光一下子就沉了,问我:“既然不...
第3章
跟了靠山以后,我住进了他名下的一栋别墅,别墅远离市区,地处郊外,人烟罕见,周围绿水环绕,一派宁静祥和。
凌晨四点,我回到别墅,别墅里一派灯火辉煌,我刚进门,家里阿姨就跑过来和我说先生出差回来了,不过脸色不太好,这会儿正和人在书房里说话呢。
我问阿姨他有没有问我去哪了,阿姨说问了,不过先生并没有说什么。
我遣了阿姨去睡觉,上楼去洗澡。
说真的,处理蕾蕾的事情,比看鬼片还他妈惊悚,现在想想还头皮发麻。
我洗好澡,换了件轻薄的睡裙出门,恰好秘书从书房里出来,看到我,毕恭毕敬的唤了声:“岳小姐。”
我朝秘书颔首,礼貌的笑了笑。
秘书走后,我推门进到书房里,房间内只开了一盏壁灯,靠山在吸烟,水晶烟灰缸里积了十几个烟蒂,到处充斥着烟草焚烧后微呛的味道。
他抬眼看我,吸了烟的嗓音有些沙哑,“过来。”
我缓步走了过去,待快要走到他跟前时,他突然一把攥住我的手腕,把我按在办公桌上。
在我一声拧眉闷痛声中,脖子被一只手死死掐住。
“去哪了?”
靠山的嗓音一向低沉,眼神也是犀利,尤其是他和人说话的时候,喜欢盯着对方的眼睛看,试图从对方的眼神里,探寻出有没有说谎的痕迹。
跟了靠山三个月,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谎,这种男人,见过的人,比我吃过的米都多,在他面前,我就算是影后级别的人物,也不敢在他的目光注视下说谎演戏。
我对靠山唯一一次隐瞒,就是两个月前在泰国,他问我去哪了,我说我本来想去帕烘寺布施,但是迷路了,也不知道自己把车开去了哪里。
他的目光一下子就沉了,问我:“既然不认路,还不让秘书领着你?”
我不敢正视靠山的眼神,随口胡诌,我说我不想让人觉得我是个一无是处的女人,连逛街都需要人陪,哪知道我高估了我自己。
因为车上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我也把车上的一切清理到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所以我赌定靠山盘问我也查不出来什么。
可等晚上我俩翻云覆雨的时候,靠山看到我身前一片残破斑驳的红痕,问我怎么弄的时候,我吓得心脏差点从胸腔里弹出来。
我假装淡定,说你自己昨晚喝多了酒的杰作还问我怎么弄的,你要是不承认,我就当是被狗咬了。
靠山一瞬不瞬的盯着我看,在我被他看的浑身不自在时,他忽的低首,重新咬上我的肌肤,边啃噬边说:“岳绫,你要是敢让别的男人碰你,我活扒了你的皮!”
那天晚上,靠山疯了一样,把我弄的半死,我身下一片狼藉,玩出了血,肿的和馒头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被轮了。
有了上一次的惨痛教训,我对靠山不敢再有任何隐瞒,而帮蕾蕾收尸这件事儿,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我就如实相告,说场子里的一个小姐妹让人玩死了,我之前和她相处的还不错,就去帮忙收个尸。
靠山问我:“这次也是一个人?”
我知道他在之介怀之前在泰国那次的事情,不过他苦于没有证据,只能猜测,也就不能对我怎么样。
我说这次有岚姐,岚姐可以给我作证,我不是一个人出去的。
跟了靠山以后,虽然他没有限制我的自由,也没有要求我一定要怎样,对我出手也阔绰大方,说买奢侈品、百十来万的珠宝,连眼皮子都不带眨一下的,但是靠山这人占有欲其实极强,近乎偏执,只要打上了他沈修延标签的女人,连我的每一根头发都只能属于他。
猜到靠山可能误会我趁他不在时去找别的男人,我踢掉脚上的拖鞋,主动示好,用脚趾搓他的家伙事儿,声音软的能捏出水,我说我没有骗你,我真的去会所帮忙收尸去了。
不知道靠山有没有信我的话,但看他渐渐趋于平静的面容,脖子上的力道也有所放松,我支起上半身,双手往他脖子上缠。
把脸贴近靠山,我纠缠他的鼻息,低声嘤咛,“我没有穿内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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