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延之唐佳 是小说推荐小说《 沈延之唐佳小说触不可及小说 》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如火如荼”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番外沈延之我坐在办公桌前,等着唐佳上来找我我想,如果她能好好跟我道个歉的话或许我会考虑原谅她的她现在丢了工作,陆淮也刚回国,在医院降了职她应该也知道错了,以后不敢再胡来了吧?我等了半天,都没等到她进来我妹妹沈依依坐在落地窗前,突然惊恐至极地尖叫了一声我看过去,看到她站了起来,面对着窗外的方向我皱了眉头,冷声道:「再大喊大叫,就给我出去!」我这几年脾气不好,哪怕对自己的亲妹妹,也很难...
第4章
他话音刚落,我的手机冷不防被人抽走。
沈延之的律师站在了我身后,拍下了全程。
律师又拍下了我手机上的照片,云淡风轻开口:
「唐小姐,偷拍是违法行为,可被拘留。
「至于敲诈勒索,可判三年以下。
「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他挥了挥自己手上的手机:「人证物证,证据确凿。」
「唐小姐,是我报警,还是您跟我去警局?」
我一瞬没回过神来。
沈延之好笑地看着我:「怎么,不认?」
他的架势,不是开玩笑,是真要追究。
我要真去了警局,就算不至于被判三五年,少说也得被拘留几天。
但我爸现在情况不稳定,我离开一天都不行。
我气势一瞬弱了下去:「我……我只是说说而已。」
沈延之脸上的笑意散了,目光灼灼落在我身上。
「唐佳,成年人总要为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付出代价。」
我知道,他说的是多年前,我说过的话。
我说过我要跟他在一起,我说过我爱他。
后来我又说,谢谢他,对不起。
沈延之带着丽丽上车离开,他的律师拦下了我。
律师报了警,不多时,我被带进了警局。
沈延之控告我两项罪名。
一项是违法偷拍,一项是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罪,还要等待核实审判。
至于违法偷拍,警局对我先处以五天的拘留。
当天傍晚,我待在拘留室里,终于沉不住气了。
我爸一个人在家里,也联系不上我。
他要是发病出了事,没有人会管他的。
我只能拖着哭腔求警察:「您帮我联系一下沈延之好吗?
「我可以解释的,我爸一个人在家,他身体不好,我怕出事。」
警察被我磨了半天嘴皮子。
终于出去,给沈延之打了个电话。
足足两个小时后,沈延之才慢腾腾地过来。
他带进来满身的香水味。
衬衣领口上一小块红痕,不知道是口红印,还是别的。
我匆匆瞥了一眼,就难堪地别开了视线。
我攥紧手艰难出声:「是我做得不对,我给你道歉。」
沈延之在我对面坐下来,视线落到我手腕处。
那里带着手链,遮挡着一处伤痕。
那伤痕,是当初我重度抑郁症时,神志不清留下的。
我下意识将手垂下去,有些着急道:
「只要你让我回去,你想要怎样,你可以说。」
沈延之漠然看向我:「回哪去?」
我没太明白他这话的意思,但还是解释:
「我跟我爸,现在租的房子住。
「我爸一个人在家,他这几年身体不太好。」
沈延之语带嘲弄:「跟陆淮,连婚房都还没买一个?」
我沉默。
沈延之目光死死盯着我:
「唐佳,你要是喜欢在这待着,就尽管乱说。」
我不是没想过,跟他解释清楚。
但想想都现在了,他就要结婚,有了未婚妻。
那些事情再翻出来说,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我也有些累了,反反复复骗他的话,我也不想再说。
良久的沉默后,到底是沈延之起身再开了口:
「走吧。我胃不舒服,你给我做顿饭,这事就算了。」
我不可能不答应,立马起身跟上他。
沈延之跟警察解释说是误会,并表示自己不再追究后,带走了我。
我的手机在警察那,沈延之拿到了他手里。
一直到了他家,他也没将手机还给我。
我想着反正他不知道密码,也看不到什么,就索性随他。
沈延之在客厅沙发上坐下来,随手将我手机丢在茶几上。
他往沙发上一躺,跟个大爷似的指使我:
「去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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