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友相恋十三年,终于要走进婚姻的殿堂。
他却在我求婚时和别人当众拥吻。
我:“......我都有点嗑你俩了?”
离谱的是渣男还有脸求复合。
不好意思,姐不吃屎。
我的手又开始抖了。
狭窄的门缝里,我看见身穿黑色西装的付戚年,小心翼翼地看怀中的女孩,而周围的人爆发出喝彩和掌声,为这一对终成眷属的情侣叫好。
可没人知道,这是我精心布置的场地,
这本应该是我的求婚现场。
“戚年,那颜妍呢,她怎么办?”冷不丁的问话,让付戚年已经掏出戒指的手顿了顿。
然后他虔诚地将戒指套在了女孩的手上,“你们别告诉她,我来和她说。”
看清楚戒指的那一刹那,我如坠冰窟。
那是枚粉钻,价值是公司近期项目的所有盈利,付戚年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拿出来看一眼。每次我提到这枚粉钻,付戚年总会灵巧地跳过它,同我聊其他的话题。
我以为付戚年在准备给我制造惊喜,或许他会用那枚粉钻向我求婚,而我会在第一时间拥抱他告诉他我愿意。
我天真地认为那枚粉钻的主人是我。
我等了许久无果,以为他羞于在众人面前向我求婚,便自作主张以他的名义请来了他的朋友们,布置了梦幻般的场地。
没关系,他不来,那我来主动好了。
没想到仅仅路上迟到了十分钟,便为他人做了嫁衣。
我揪紧了身上的白色婚纱,感觉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房间内的气氛重新活跃了起来,祝福语接踵而至。
对啊,他们都是付戚年的朋友,有谁记得颜妍是谁呢。
我在家一直等到了第二天早上,都没等到付戚年回来。
一旁亮着的手机屏幕上,是林之雅在深夜给我发的消息。
是她和付戚年的亲密照片,付戚年熟睡着,肩颈几条深深浅浅的痕迹,而她笑的一脸甜蜜,一看就度过了一个非常美好的夜晚。
我一张张的点开,放大,保存图片,如同在进行一场自我凌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苦苦回忆。
我和付戚年认识了十三年,我也爱了他十三年。
十三年前,我和他在一场学院交谊晚会上认识,他内敛少言,却小心地帮我提起被别人泼到红酒的长裙摆。
我几乎是一眼就爱上了他。
艺术学院文艺女神和理工科清冷才子的爱情故事,一下就在校内流传开来了。
那时的我们,也算一对神仙眷侣吧。
校园时代的滤镜太过美好,以至于他不小心得罪人后在业内举步维艰时,我也坚定地站在他身边。
为此,我放弃了近在咫尺的光明未来。
那时的我不知,从此我与理想会相隔天堑。
一觉醒来,付戚年站在我面前。
“妍妍,我们分手吧。”
“雅雅很好,在事业上能帮我很多,她漂亮,落落大方,工作能力强,你知道的,我离不开她。”
多么熟悉的话语,曾经的付戚年也和我说过千千万万遍。
“妍妍,你又漂亮,又有能力,我有你真是上辈子求来的福分。等我创业成功,我们就结婚,我会给你一个永生难忘的求婚仪式!”
如今他创业成功了,却忘了给我的承诺。
他不知道,我工作能力强,是因为我放弃了作画的时间,通宵学习金融知识。
他不知道,那些他口中几千万的大单子,是我喝酒出胃病才喝出来的。
而他口中的雅雅是谁呢?
她曾是我的至交好友。
在我的担保下,她进入了付戚年的公司,成为了他的秘书。
在我不分昼夜带领组员拿下项目的时候,她在给他学做便当;
在我和合作方喝酒喝到胃出血进医院的时候,她拿着我好不容易谈来的合同,在他面前邀功。
林之雅的小心思藏的很隐秘,我一直蒙在鼓里,拿她当好闺蜜。
不久前我才得知,她一直在付戚年跟前,夸大自己的能力,冒领我的功劳。
甚至在我不注意的地方,和付戚年暗通款曲……
心绪浮动间,玻璃杯没拿稳,摔在地上碎成玻璃渣。
“你怎么连一个玻璃杯都拿不稳……”
我看着自己颤抖的右手,终究忍不住红了眼眶:“付戚年,你有心吗?”
他爱我的表现,好像在那件事之后全都消失了。
那是付戚年创业的第二年,我和他去现场查看厂商货品,没想到高空处的广告牌自头顶坠落,根本不让人有反应的机会。
电光火石间,我扑过去护住了付戚年的头,付戚年安然无恙,而代价就是——我的右手废了。
拿起画笔的手颤颤巍巍,我再也不能长时间作画,再也不能自由的绘出精妙的细节。
那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日子,付戚年每天陪着我,重复告诉我他就是我的右手。
如今他却忘了我的右手为何如此。
人心怎么会变化这么大?我搞不明白。
可一个不爱我的人,我又不必强求?
更何况,脏了的人,我嫌恶心。
我深吸一口气:“好,付戚年,我们都放下,我不会再追着你了。”
细想,这是我第一次与林之雅以情敌的方式面对面。
她似乎不相信我会放弃付戚年,趾高气昂地同我来对峙。
她一张张翻着相册里的照片,付戚年带她去看日出的照片、看海的照片、两人在夕阳下拥抱的照片……
原来付戚年加的是这个班,原来在我一遍遍热饭菜的时候,他在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
爱与不爱真的很不一样。
“颜妍,你知道为什么你求职四处碰壁吗?” 林之雅漫不经心地搅拌手中的咖啡,“那是因为付戚年都提前和他们交代过了,不让他们收你这个废物。”
这些天我给十几家公司都投递了简历,几乎都卡在了面试这一关,面试官看了我的简历一眼,然后问:“颜妍女士,你毕业了很多年,不是应届生,右手…又不利索,估计很难胜任我们的高频工作。”
每到这时,我总是无话可说。
本以为是我能力不行,没想到还有这层因素在。
林之雅就坐在我对面,心满意足的看着我的脸色一点点变的煞白,施施然走了。
我躺在病床上,盯着手上的针孔出神。
最近这几日四处奔波,导致我的胃病又犯了,晕倒在自家楼下,被好心人送进了医院。
付戚年不知从哪里知道了这件事,查到了我所在的医院。
他坐在我的床头,想要触碰我的脸。
我别过头躲开了,语气晦涩而平静。
“付戚年,我只想过好我自己的生活,没想过缠着你,你能不能放过我?”
“不管你信不信,总之是林之雅干的。”他蹙眉。
“两个人都说对方对我赶尽杀绝,我该相信谁呢?”
有什么区别呢?最终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
“随你怎么想。看在我们曾经相恋一场的份上,给你一个劝告,离开这座城市吧。” 付戚年突然说道。
“离开这个城市,我才能忘记你,忘记我的弱小。一想起你,我就想到我曾经要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卑躬屈膝才能换到一个机会……”
“付戚年你神经病吧!”
我被他的强盗逻辑气笑了。
“难道我走了,你的那些过往就不存在了?”
“反正你在这个城市没有朋友,去另一个新城市生活对你来说没什么影响。”他站在一旁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你是怕我把事情公之于众吧。上市公司老总抛弃相恋十三年女朋友爱上小三,这个标题,想想,会有多少媒体会蜂拥而至。”
付戚年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
“颜妍,别逼我做绝……”
“还不够绝吗?”我打断他。
一个有胃病,右手不能提重物几乎残废的人。
让她找不到工作、四处碰壁、连温饱都成问题。
究竟做到什么地步才算做绝?
“颜妍,我是商人。”他留下这句便离开了。
商人果然是趋利避害的好手。
一场胃病,让我手里的钱所剩无几。
出了院,房东告诉我,房子不租给我了,为了补偿我,他可以退我双倍房租。
是付戚年的手笔,为的是让我离开这座城市。
天开始下雨了,而我无家可归。
我拿着医院给我的一堆单子,手机电量还剩百分之一,连打个车都困难。
最糟的是,我没带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