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逃荒七零:百亿物资娇养糙汉 》,超级好看的现代言情,主角是 沈凌华吴建勋 ,是著名作者“芷笙”打造的,故事梗概:“这丫头,还真是能耐。”老村长刚跟村干部开完会,听耿军和更义对林秋曼的评价很高,就忍不住过来瞧瞧。“上午林老师还说呢,要是给小学校盖两个教室,她能招满学生。”更义之前还质疑林秋曼是不是在说大话,现在看来,她正是因为满腹才华,所以才这么自信呢...
第14章
她并没有把所有硝石都拿到同学们面前,只是用两个切好的瓢葫芦做实验。硝石是不可以食用的,所以只能用容器分离开来,这样做出来的冰块没有触碰硝石。
“哇,变成冰了。”
“好家伙,冻手。”
林秋曼坐在教室最中间的位置,所有学生把她围成了一个圈,亲眼看着硝石是如何凝固成冰。
看着这些同学们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了对科学的好奇,从一开始只想吃冰,到现在更想知道其中的原理。
看到同学们脸上的表情变化,林秋曼很是欣慰。她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里,进入空间,将冻好的冰块放在水桶里,拎到教室里。
“数量有限,每人只能吃一块,不过以后我们每天下午都做。”
这些冰块上,插着的是同学们拿来的木棍,所以吃进嘴里的,不仅仅是冰块带给他们的清凉感,更重要的是参与感。
自此之后,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学生里的捣蛋鬼,都成了林秋曼的小跟班。
课堂纪律不用说,就连学习氛围也一再高涨。
“这丫头,还真是能耐。”老村长刚跟村干部开完会,听耿军和更义对林秋曼的评价很高,就忍不住过来瞧瞧。
“上午林老师还说呢,要是给小学校盖两个教室,她能招满学生。”更义之前还质疑林秋曼是不是在说大话,现在看来,她正是因为满腹才华,所以才这么自信呢。
“好。那咱们就给她盖两间教室。”老村长生怕打扰她上课,叫着更义一边往外走一边商量着:“老毛华最近一个月都不出门,找他负责给小学校盖房子,准备课桌。”
...
原本林秋曼是不想给他们留家庭作业的,因为这个年代,家里人都舍不得用电。
可奈何这些学生都嚷着要写作业,证明给家里人看,只能给他们留了点誊抄生字的作业。
“同学们,今天我们就准时放学。从明天开始,我们延迟半个小时放学。你们留在这里写作业,我备课。”
“老师,能从今天开始吗?”沈志春一脸乖巧的举了举手。
“老师,我也想写完作业再回家。
“我也是。”
林秋曼无奈的笑了笑:“好,那你们就老老实实在这里写作业。”
听到院子里有动静,林秋曼示意同学们继续学习,她起身往外走。
看到站在斜阳下的那道熟悉的身影,她激动深吸一口气,柔声道:“三哥,你怎么来了?”
“谁是你三哥啊,叫我沈凌华。”沈凌华耳根有点烫,不自在的转身看了看那几颗半死不活的菜央子:“老村长让我跟你协调,新教室打算盖在哪里?”
林秋曼注意到他的不自在,抿嘴笑了笑:“那我就先谢谢三哥了。”
沈凌华努努嘴,指了指,说道:“把这一块留出来做校门,东边盖一个屋子,南边盖一个屋子,这样就有了院墙。”
“你考虑的真周全。”林秋曼也是这样计划的,毕竟一个人在这里住,没个院墙的还真是不安全。
“嗯。”沈凌华说着就转身往外走。
“三哥,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给你剪剪头发吧?”林秋曼小跑着跟了出去,低声道:“你的裤腿开了,我刚好有了针线。”
看着沈凌华满是恐惧,想要逃离的样子,林秋曼无奈的解释着:“你别误会,你长得跟我哥哥有点像。再加上你给小学校盖房子,我帮你做点事情也应该。”
“知道了,我现在没空。”沈凌华摆摆手,脚底生风的离开了。
林秋曼看着他别扭的背影,觉得自己好像逼他逼的太狠了,都让他对自己产生惧意了。
同学们写完作业,跟林秋曼告了别,嘀嘀咕咕的往外走。教室里只剩下沈凌康和沈志春两个人,他们磨磨蹭蹭,谁都不想先离开。
“沈志春,你怎么还不走?”林秋曼还想给康康吃点桑葚呢,沈志春在这里碍事...
“老师,这个送给你。”沈志春咧嘴一笑,肥胖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缝。
林秋曼看了一眼沈志春那双胖手里攥着的票子,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沈志春同学,你拿家里的票子经过家人同意了吗?”
“没事,这些票子都是我娘从我三叔那边扣来的,她都记不清楚有多少张了。”沈志春一脸大方的摆摆手:“林老师,你就收下吧。”
“今天中午,你娘过来找我,我们两人还闹了不愉快。我要是拿了你的票子,她估计就不是来骂我,而是来揍我了。”
林秋曼漫不经心的说着,看到沈志春脸上的尴尬,她继续说道:“你回去吧,老师不会因为你娘为难我,就不喜欢你了,放心吧。”
她越是这样说,对沈志春来说,就越是心里不安。
只见沈志春胸口不停起伏着,小跑着往沈家走去。
沈凌康担忧的看了看林秋曼,弱弱的开口:“我大嫂很厉害的...”
林秋曼转身对着沈凌康笑了笑:“我才不怕她。吃桑葚吗?”
“我不吃了,我得先走了。”沈凌康摇摇头,小跑着往外走:“我一会儿就来了。”
“注意脚下。”林秋曼无无奈的提醒着,只得将桑葚又放回了空间里。
这是要留给康康的,她可舍不得吃。
想到晚上还要跟大同学们一起学习高中知识,林秋曼趁着空闲功夫,接了桶水,生了火,准备做饭的样子来掩人耳目。
她从空间一楼的珠宝专区,找了一个银圈耳环。就是那种最原始,最简单的设计,之前是奶奶辈的人喜欢戴的款式,后来又流行了回去。
将耳环放在菜地里沾染了黄土,又用水冲洗了一番,看上去旧了点,这才找了一张纸将它包了起来。
村子里的老刘家,一个闺女在粮站上班,一个儿子在市区的红星制造厂上班,属于西望村的大户人家。
林秋曼拿着银耳环去找了老林家的当家人,换了点粮食和炊具。
“林老师,这银耳环我就先拿着了,等你有了工资,随时来找我换。”刘家婶子很喜欢银耳坠,也知道这是好东西,林秋曼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拿着银耳坠来换粮食的。
她就害怕万一那天林秋曼回来讨要,所以才说了这番话,准准林秋曼。
“婶子,谢谢您。您瞧我也没耳洞,耳环对我来说也没用。就算我发了工资,还有大把大把的东西要置办呢。”
林秋曼谢绝了刘家婶子的好意,拎着一个暖壶,一个铁锅,一个盆子,外加一张布票和两个碗筷。
只能说这些东西都是二手的...虽然有心理阴影,不过去空间里消消毒,也还能将就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