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村霸被城里来的小少爷给硬控了 》,现已完本,主角是 繁随张美珊 ,由作者“兴林大火”书写完成,文章简述:就跟古代大将军一样,长的特威风凛凛的,一眼看上去就是村霸那一挂的。繁随一脸玩味儿的看着他,“你不会以为我把你怎么着了吧?擦,小家伙,你毛长全了吗,就学别人瞎想。”凌将至闭上眼睛,让自己情绪稳定下来,勾唇一笑,“随哥,是我小心眼儿了,您别跟我计较。所以,您能跟我说我衣服哪儿去了吗,我这么光着出去不太好...
第4章 突然觉得开心
凌将至气喘吁吁的跑回来,看见繁随坐在台阶上抽烟,三轮车就停他身边儿。高兴的不停围着三轮车转,“哎,怎么回来了?”
繁随掀开眼皮看他一眼,“你不锁车,人家骑着去买东西,又给骑回来了。”
凌将至啧了一声,不疑有他,下决心先买把锁,毕竟现在这三轮车是他唯一的出行工具,还是跟对面胡同老奶奶借的,这要是丢了,他真会愧疚一年的。
“我饿了,去吃饭吧。”
繁随弹了弹烟头。
“行啊,我请你吃,你今天跟我来镇上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凌将至挺高兴的,填志愿对他来说可算大事儿,剩下的就等录取了,不过以他的成绩再加上户口还是京市的,根本没问题。
繁随也没客气,跟老佛爷一样让人搀上车,随便找了家驴肉火烧店,喝了两碗馓汤,吃了三个火烧。
凌将至饭量小,不过这是他今天头一顿饭,早就饿得前胸贴肚皮,也吃了三个火烧。
但他吃饭很斯文,跟繁随那种三口吞一个火烧比起来慢的可怜。
繁随也不催,点了根烟,百无聊赖的吸着。
一顿饭吃完才花了二十块钱,凌将至愣住,这物价实在低了。
他来的时候身上带着一千块钱,本以为两天就能花完,没想到这地儿物美价廉,还不错。
繁随饶有兴致看着他又跑到隔壁馒头店,兴奋的买了一大兜子馒头,又跑去小卖部,买了一堆辣条之类的零食。
果然是孩子,净买些没营养的玩意儿。
不过他没阻止,毕竟他和凌将至是两个世界的人,虽然勉强凑在一起,但很有默契的谁都不干扰谁的生活。
天黑了,路上没几盏路灯,凌将至那车技自己都害怕,好在繁随视力好,几次拉扯他躲过路障。
到家都快十点了,凌将至满身的汗,问繁随他家浴室在哪儿。
顺着繁随的手指,看到院子里一根水管子,捡起来疑惑道,“就这?”
繁随坐在椅子上,艰难的拿毛巾给自己擦身子,“嗯,有这就不错了,少爷,这里自来水可不是24小时无限供应的。”
凌将至想问那既然限时供应,你家咋这个点儿还有水,扭头一看墙角的机井明白了,人自己家挖的水井,用不着自来水。
井水冰凉他脱掉衣服,但摇裤没脱,咬牙忍着冷,也忍着这露天冲凉的环境。
忍,不忍还能怎么样,他跟条没人要的野狗差不多,人家捡他回来,他还能嫌人家环境不好?
冲完后,带着满身水汽,大咧咧的把薄肌展示出来,少年的清瘦,又带着八块腹肌人鱼线的轮廓,朝气蓬勃又清爽。
繁随挪开视线,沉默的擦身子,手里的毛巾却被拿走,“我来给你擦,照你这个擦法今晚甭睡了。”
凌将至干什么都很认真,包括擦洗,他蹲在繁随面前,大眼睛认真的盯着每一块健壮的肌肉,擦的格外细致。
繁随深呼吸一下,拍拍他肩膀,“小子,擦后面,前面我自己能够着。”
“行。”
凌将至是个不多事儿的人,不唧唧歪歪,执行力超强,很快就把后背擦完,要给繁随擦大腿,手被按住。
“行了,你睡自己的去,我这几天很忙,你自己解决吃饭问题。”
繁随说完,单脚蹦着回了屋子,临走时指了指堂屋旁边的另一扇门。
俩人卧室在同一间堂屋里面,正好对门儿。
半夜,黑暗暗的房间,闪电照亮整个房间,繁随敏锐的听见门口有动静。
他警觉的坐起来,压低声音吼道,“谁?”
还没人敢来他繁随家偷东西,毕竟他繁随名声在外,从十几岁父母死后,就跑去外面混。
回来后,从细麻杆变成肌肉大佬,又高又壮,身上还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冷峻气质。
村里人大部分都很善良,但还是有很多嘴欠手欠的,试图来招惹他,他谁都不惯着,挨个收拾了个遍,一战成名,自此方圆几里谁不怕他这个恶霸。
所以张美珊每次见着他都发怵,生怕他因为父母死亡的事儿找她麻烦,毕竟她当年也是蹿腾撒泼不肯让前夫戒酒,说男人不抽烟喝酒不是真男人,最后才酿下大祸。
“谁?
艹!”
繁随作势要下床,听见细弱到难以启齿的声音,“我,凌将至,随哥,我能进来吗?”
又是一道闪电照亮,接着轰隆隆的雷声响起,门口的脚步声更加急躁。
繁随沉默了片刻,刀刻般的冷硬五官,似乎认命似的舒展开,“进吧。”
凌将至抱着枕头,光着脚,局促的站在门口,嘴硬道,“那个,我好像有点儿认床,睡不着。”
繁随黑漆漆的眼睛看着他表演,“主要是你家太破了,墙上漏雨滴滴答答的,吵得我睡不着。”
繁随勾唇,“哦?
那我改天让人修一修。”
凌将至点头,“先说好,我是认床,虽然城里来的少爷娇气,但可不是怕打雷啊。”
繁随想要笑,但看凌将至那快碎了但死撑的样子,硬是把嘴角压了下去,“嗯,我家床确实不行,太硬。”
凌将至点点头,走到繁随空着的半边床上,嘟嘟囔囔,“我只是认床,你这张床我肯定也睡不着,算了,反正我就待三个月早晚会走,凑合凑合吧。”
两分钟后,繁随看着呼吸平稳,睡的特别香的少年,默默叹口气。
黑暗中,两个人虽然隔着几厘米的距离,但能感受到凌将至身上散发的热气,很轻微,但繁随感觉烫的他睡不着。
他翻身下床,受伤的脚站在地上,虽然疼,但对于他来说这不跟不算什么,淋着雨,抓起水管往身上冲凉。
冷静,他得冷静。
第二天一早,凌将至醒来,懵懵懂懂的缓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昨天他被发配来了山区。
再看看旁边,繁随早就不见了。
院子里叮叮哐哐吵的要命,他走出门,跟院子里的黄毛绿毛们对视。
“卧槽!
他谁啊?”
“随哥让咱们补墙小点儿声,就是怕吵醒他?”
凌将至打了个哈欠,不卑不亢冲他们点头,“各位早上好,我,暂住随哥家。”
暂住随哥家!
每一个字他们都能听懂,但连在一起就听不明白了。
什么人物啊,能让洁癖的随哥收留,而且,这小子不是住西屋东屋,看着是从随哥房间出来了的!
一群人快惊掉下巴了,眼睛跟刀子似得在凌将至身上嗖嗖刮。
但凌将至跟个没事儿人一样,洗脸刷牙,拿出昨天买的馒头夹上辣条,就着白开水吃完两个馒头,背着挎包就出门了。
一辆车停在胡同口,一个男人跟在繁随身后,啧了一声,“随哥,不行就拄个拐或者做个轮椅,你非把腿走废了才算完是吧?”
年轻的男人吊儿郎当的,长的特别帅气,贵气十足,对繁随那是相当顺从。
繁随皱眉,“你少说两句,心烦。”
裴之漫不经心把玩手里的串珠,跟着繁随进屋,手里拎的两个大塑料袋放下。
自来熟的跑去厨房拿盘子出来,把那些熟食凉菜之类的分门别类的装好。
看到灶台有个盘子里放着三个馒头,还有点儿辣条和榨菜,啧了一声。
端着盘子放在堂屋的饭桌上,苦口婆心劝繁随道,“你就跟我回城吧,上面都在催你回去,别倔了,回去吧。”
繁随皱眉,坐在马扎上沉默的抽着烟,回去?
现在还不是时候。
当年他取得的成绩,让身居高位的大人物们惊骇,自古以来功高盖主肯定要被穿小鞋。
他及时抽身,也能找到更好的职位,但心烦名利场的虚伪,索性回老家逍遥自在休息几年。
裴之把筷子摆好,叹口气,“你看你这日子过得,平常就吃馒头辣条?
就算你不回去,也不能净吃这些没营养的啊,缺钱你倒是言语一声啊!”
馒头,辣条?
怎么这么熟悉。
裴之看繁随跟狗撵了一样,一瘸一拐的往厨房奔,他还以为出什么事儿了,赶紧跟过去。
见繁随盯着那盘子馒头和辣条出神,片刻之后,抓起馒头就往嘴里塞,边吃还边傻笑。
好像还说了什么,“算他小子有良心,自己都没饭吃还能想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