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雪回头 的主要角色是沈琳洛宁宋雪,这是一本现代言情类型书籍,是人气作家沈琳的作品,它的内容欢风华丽,构思新颖,本书内容描写的是:我接她时,她正在夜店包厢里坐着,跟连笙发视频。他顿了顿:「我听说沈琳昨发疯一样订票,连夜从美国飞回来。」我没说话。这么着急,可能是因为她的白月光又跑了吧。一如当初,他跟沈琳生气,跑到美国去,沈琳当着我的面订机票,要追去找他。我那时候肺炎,裹着被子都觉得冷。
《冷雪回头》精彩章节试读
我接她时,她正在夜店包厢里坐着,跟连笙发视频。
他顿了顿:「我听说沈琳昨发疯一样订票,连夜从美国飞回来。」
我没说话。
这么着急,可能是因为她的白月光又跑了吧。
一如当初,他跟沈琳生气,跑到美国去,沈琳当着我的面订机票,要追去找他。
我那时候肺炎,裹着被子都觉得冷。
我发着抖坐在她面前,看她修长的手指毫不犹豫地在手机上一点,定了当的机票。
我咬了咬牙,还是想挽留她:「沈琳,能不走吗?」
沈琳一双幽亮的眸子看着我,笑得漫不经心:「你乖乖待在家,我买礼物回来给你。」
她抬起我的下巴,轻啄我的唇,替我裹好被子:「想要手表还是球鞋?」
我没说话。
沈琳喜欢送人礼物,送过我好多好多,但没有一枚戒指。
她送给连笙的礼物不多,但每次都是戒指。
我深吸了口气,看着她清瘦的脸,冷白的皮肤,还是想挽留:「真的不能不走吗?」
沈琳嘴角的笑意淡了些,拍了拍我的头:「你知道我们什么关系。」
我顿在原地,无话可说。
沈琳是我主动追回来的。
她只有一个条件,关系不能公开,尤其是在连笙面前。
第二章
说白了我就是个备胎。
我根本没有立场阻止她。
即使她和我已经同居,还带我参加过家庭聚会。
沈琳见我不再多话,笑着亲了亲我的额头:「乖,我回来给你带礼物。」
我低下头:「你什么时候回来。」
她站起身慢条斯穿着裙子:「几天吧。」
当时她大概没料到,这次她的白月光不是去国外散心,是去游学,以致她也陪着待了一年。
我看着沈琳离开时窈窕的背影,叹了口气。
似乎是感觉到我不快,沈琳回过头来:「出国前你想想有什么能让我做的,我全力满足。」
我看着她的脸,想了想:「能不能帮我打听个人,叫齐雪,是个战地记者。」
沈琳的脸沉下来:「和你什么关系?说不清楚不帮忙。」
我抿了抿唇:「我妹妹。姑姑家的。」
沈琳表情舒缓了下,点了点头:「等我消息。」
她转身走了。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照片。
第三章
照片里是一个清瘦的女人,和沈琳很相似。
我摩挲着照片。
沈琳真是个健忘的人啊。
我跟她说过,我在孤儿院长大,哪来的姑姑。
我还说过,孤儿院里有个妹妹很依赖我,我们一起长大。
可她听过就忘了。
她也从来没怀疑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她的脸。
只爱她的脸。
沈琳真的很爱连笙。
哪怕连笙这么多年态度飘忽,就是不愿意定下来。
她也爱得心甘情愿。
而我也真的很爱沈琳——
的那张脸。
和齐雪相似的脸。
我一直对沈琳是有感激的。
她救我于水火。
认识她的时候,我已经失去齐雪的消息三年了。
好多人都说齐雪不在了。
我个人行尸走肉,没有生机。
直到看见了沈琳,小我一年的学妹。
看见她那张酷似齐雪的脸时,我哭了。
我想方设法接近沈琳,无条件地对她好。
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琳的跟屁虫,负责拿包、拿外套、买东西,在她跟连笙吵架的时候传话,在她喝醉的时候扶她回去。
大概是我对她实在好,好到她无法再忽略。
所以在一个和连笙吵完架,酒醉的夜,她钻进我怀里:「喜欢我?」
我看着那张清瘦的脸,点了点头。
那天起,我成了沈琳的秘密男友。
如果备胎也算男友的话。
这一好,就是好几年。
沈琳和连笙没成,我俩倒是同居了。
沈琳有时候会抱着我感慨:「洛宁,你是对我最好的男人,你甚至都不喜欢我的钱。」
我开玩笑:「你要想给我也不会拒绝。」
「但你没花。」沈琳一双幽亮的眼盯着我,「你不花我的钱,也不逼我公开关系。你和以前想贴我的男人不一样。」
她说:「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你也在把我当备胎。」
我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着埋进她的怀里。
备胎不备胎不重要。
第四章
人非草木,我们已经走过六年岁月了。
这六年对我很重要。
可沈琳不这么想。
沈琳还是那么爱连笙,连笙深夜里喝醉给沈琳打个电话,沈琳会立马穿衣服去接他。
以前沈琳说走就走,从不跟我解释。
可后来她开始解释,脸上有了心虚。
我以为这代表我在她心里开始不同。
可我误会了。
她还是追着连笙出了国,没有给我一点挽留的机会。
一走就是一年。
中间沈琳其实回来过一次。
她喝醉了,让我去接她。
想知道冷雪回头&我接她时,她正在夜店包厢里坐着,跟连笙发视频。他顿了顿:「我听说沈琳昨发疯一样订票,连夜从美国飞回来。」我没说话。这么着急,可能是因为她的白月光又跑了吧。一如当初,他跟沈琳生气,跑到美国去,沈琳当着我的面订机票,要追去找他。我那时候肺炎,裹着被子都觉得冷。我发着抖坐在她面前,看她修长的手指毫不犹豫地在手机上一点,定了当的机票。我咬了咬牙,还是想挽留她:「沈琳,能不走吗?」沈琳一双幽亮的眸子看着我,笑得漫不经心:「你乖乖待在家,我买礼物回来给你。」她抬起我的下巴,轻啄我的唇,替我裹好被子:「想要手表还是球鞋?」我没说话。沈琳喜欢送人礼物,送过我好多好多,但没有一枚戒指。她送给连笙的礼物不多,但每次都是戒指。我深吸了口气,看着她清瘦的脸,冷白的皮肤,还是想挽留:「真的不能不走吗?」沈琳嘴角的笑意淡了些,拍了拍我的头:「你知道我们什么关系。」我顿在原地,无话可说。沈琳是我主动追回来的。她只有一个条件,关系不能公开,尤其是在连笙面前。第二章说白了我就是个备胎。我根本没有立场阻止她。即使她和我已经同居,还带我参加过家庭聚会。沈琳见我不再多话,笑着亲了亲我的额头:「乖,我回来给你带礼物。」我低下头:「你什么时候回来。」她站起身慢条斯穿着裙子:「几天吧。」当时她大概没料到,这次她的白月光不是去国外散心,是去游学,以致她也陪着待了一年。我看着沈琳离开时窈窕的背影,叹了口气。似乎是感觉到我不快,沈琳回过头来:「出国前你想想有什么能让我做的,我全力满足。」我看着她的脸,想了想:「能不能帮我打听个人,叫齐雪,是个战地记者。」沈琳的脸沉下来:「和你什么关系?说不清楚不帮忙。」我抿了抿唇:「我妹妹。姑姑家的。」沈琳表情舒缓了下,点了点头:「等我消息。」她转身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照片。第三章照片里是一个清瘦的女人,和沈琳很相似。我摩挲着照片。沈琳真是个健忘的人啊。我跟她说过,我在孤儿院长大,哪来的姑姑。我还说过,孤儿院里有个妹妹很依赖我,我们一起长大。可她听过就忘了。她也从来没怀疑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她的脸。只爱她的脸。沈琳真的很爱连笙。哪怕连笙这么多年态度飘忽,就是不愿意定下来。她也爱得心甘情愿。而我也真的很爱沈琳——的那张脸。和齐雪相似的脸。我一直对沈琳是有感激的。她救我于水火。认识她的时候,我已经失去齐雪的消息三年了。好多人都说齐雪不在了。我个人行尸走肉,没有生机。直到看见了沈琳,小我一年的学妹。看见她那张酷似齐雪的脸时,我哭了。我想方设法接近沈琳,无条件地对她好。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琳的跟屁虫,负责拿包、拿外套、买东西,在她跟连笙吵架的时候传话,在她喝醉的时候扶她回去。大概是我对她实在好,好到她无法再忽略。所以在一个和连笙吵完架,酒醉的夜,她钻进我怀里:「喜欢我?」我看着那张清瘦的脸,点了点头。那天起,我成了沈琳的秘密男友。如果备胎也算男友的话。这一好,就是好几年。沈琳和连笙没成,我俩倒是同居了。沈琳有时候会抱着我感慨:「洛宁,你是对我最好的男人,你甚至都不喜欢我的钱。」我开玩笑:「你要想给我也不会拒绝。」「但你没花。」沈琳一双幽亮的眼盯着我,「你不花我的钱,也不逼我公开关系。你和以前想贴我的男人不一样。」她说:「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你也在把我当备胎。」我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着埋进她的怀里。备胎不备胎不重要。第四章人非草木,我们已经走过六年岁月了。这六年对我很重要。可沈琳不这么想。沈琳还是那么爱连笙,连笙深夜里喝醉给沈琳打个电话,沈琳会立马穿衣服去接他。以前沈琳说走就走,从不跟我解释。可后来她开始解释,脸上有了心虚。我以为这代表我在她心里开始不同。可我误会了。她还是追着连笙出了国,没有给我一点挽留的机会。一走就是一年。中间沈琳其实回来过一次。她喝醉了,让我去接她。小说结局的朋友,可以接着往下看,越看越精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