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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得靠捡》》精彩章节试读

第一章

我的夫君陆怀安是青山村赫赫有名的俊俏郎君,而我貌若无盐。

陆怀安不喜丑女。

我便试着模仿青山一枝花吴娇的穿着打扮举止做派,妄想让他看我一眼。

他更加厌恶,骂我东施效颦该照镜子。

可惜,我家贫,买不上铜镜。

后来,他功成名就,我改嫁他人。

大婚那日,他却掀了喜堂,轰走乡邻。

他怒问,「你不是说此生非我不嫁?」

我握住新夫君的手,直视他,「那是从前。」

「那现在呢?」

「我要娶他。」

陆怀安高中状元那日,我家门槛都要被贺喜的人踏破。

「言言真是好福气啊,爹给她捡个童养夫,这一捡就捡了个状元郎,早知道,我当初硬抢也要把他抢回家给我姑娘养着。」

「是啊是啊,你那姑娘,比言言出众,言言也挺好,心善,就是相貌差了点,配不上这俊俏状元郎。」

……

陆怀安胸佩红花,脚踏白马,他扬起下巴,冷傲地看着我。

「吴言言,我们和离,作为补偿,我可以在能力范围之内答应你一个请求。」

我呆呆望着他,失神地忘了说话。

陆怀安是爹上山采草药时捡回来的。

那年,他十一岁,我十岁。

打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了他。

爹一直把他当读书人培养,笔墨纸砚样样不缺,钱都紧着他来。

照他的意思,我们家只有鳏夫和弱女,现在天降一个俊俏儿郎,将来肯定要入赘我们家,成为撑起我们家的英雄。

我一直盼着这一天。

后来,爹去世,我继续给人看病,赚钱供陆怀安念书参加乡试殿试。

他在我家待了十年,但对我一直很冷淡。

我知道,因为我长得不漂亮。

陆怀安喜欢漂亮的人。

比如村头的吴娇。她长得漂亮,陆怀安对她的态度就非常好。

有次,我撞见他眉眼带笑教吴娇写字念书,吴娇被他虚虚环抱在身前,手被他握在掌心。

她脸颊绯红,羞怯说,「陆怀安,如果你不是吴言言的童养夫就好了……」

陆怀安脸色霎时变得很难看。

「我不喜欢她,是她缠着我不放。」

吴娇咯咯笑了起来,「也是,你长得那么俊俏,又会读书识字,以后要是中了举,不仅这十里八乡随你挑,城里的姑娘都能对你青睐有加,吴言言你当然看不上咯。」

但陆怀安还是娶了我。

爹死后半年,我买了些红布,剪了几个大大的囍字,在潦草的俗红中,拜了堂。

我没有去问他为什么同意和我成亲。

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

他读书,我挣钱,我觉得我们努力把日子过好比啥都强。

可此时,他坐在高头大马上,穿着光滑的绸质长衫,神情倨傲。

一点也不像十年前我刚见到的那个眼睛干净,羞怯胆小躲在我身后的小男孩。

他不需要我了。

我知道,我们缘分已尽。

既然如此,我就不能再绑着他。

「你去爹坟前上柱香,把这件事告诉他就行了。」

陆怀安愣住了,「就只要这些吗?」

「再把坟头的杂草除除也行。」我说。

他神情复杂看我一眼,骑着白马走了。

来贺喜的乡邻面面相觑,坐了片刻后也纷纷离开。

家里又只剩我一个人,冷冷清清。

我叹了口气。

收拾好桌椅和喝剩的茶水,兀自在门槛坐了很久,我带上纸钱去了爹坟前。

陆怀安应诺,将整座坟上的杂草打理的干干净净,垒上新土,坟前还有没有燃尽的香。

摆上鸡蛋,拿出纸钱,我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爹,从今儿个起,我和陆怀安就桥归桥,路归路,没有关系了。」

「以后啊,您老想要吃啥或者缺啥,就托梦给我,不要去打扰他啦。」

我搓了搓手,「爹你也别生气,你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陆怀安真的中了状元,是我们青山村百年以来唯一出的一位状元,他出息了,也不枉咱家供他一场。」

可爹似乎还是生气了。

第二章

回家的路上,瓢泼大雨倏然而至,水雾盈盈,笼罩了整个青山村,叫人分不清东南西北。

我脚底打滑,从一条泥径直直滑进了一个黄泥坑。

手撑着地,正庆幸没有硌在石头上,掌心忽地传来一丝温热和异动。

我缩回手,低头瞧去,顿时惊住。

泥浆里冒出一只满是黄泥的手来,被雨水一刷,分外苍白。

又一个跟陆怀安一样的掉在山里的人。

「救我。」

泥人又动了动。

还没死!?我怔了怔。

把他奋力搬回家,我已累到气喘如牛。

黄泥汤儿从头发溜到了鞋面,整个人也像在泥浆里打了个滚,成了个泥人。

人,是真的沉。

可我也不能见死不救。

洗净包扎好他的伤口,视线掠过男人的脸,我登时看得眼睛发直。

这人生的比陆怀安还要斯文俊秀,即使脸色苍白闭着眼睛,身上也笼罩着一股贵族气质。

没见过城里面的贵公子长啥样,但我觉得,应该就是这个男人这样,长得就很有钱。

本以为这样贵气的人,伤好后就要像陆怀安那样,如飞鸟般一抖翅膀奔向天空。

不曾想,他在我家住了下来。

原因很俗,他从山坡上摔下去撞到了头,不记得自己姓甚名谁,也不知自己家在何处。

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叫阿牛,说要给我当帮工报恩,管吃管住就行。

我不需要帮工,但默许了阿牛。

他宽肩窄腰大长腿,是个看着就赏心悦目的人。

而且他不像陆怀安那样总是对我冷着一张脸。

他的眉眼总带着温和的笑意,像春日里的旭阳,暖洋洋的。

我越看越顺眼。

「东家,你一直盯着我看,我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他摸着脸颊凑过来好奇问我。

我老脸一红,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没……我就是想问你,午饭你想吃啥?」

「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那今天吃点好的,我去刘叔家拿半两猪肉回来。」

我站起身,乐呵呵跑去买肉。

吃饭时,他一个劲往我碗里夹菜。

我不知所措。

「你不喜欢吃肉吗?」

他喝了一口白粥,笑道,「你是东家,你多吃点肉。」

我顿时被呛住,连灌好几杯水,脸颊像被火烧了一样热。

阿牛做事爽利,只在吃饭时慢条斯理。

但他总掐着时间,在我放下筷子时吃完,然后嘴唇一擦,很自然地起身收拾碗筷。

一点都不像陆怀安。

陆怀安总是埋头吃完便走,不会理会桌上的人,更别提主动收拾碗筷。

因为阿牛,家里热闹了很多。

晚上,屋里闷热,我躺在床上,透过窗户数着天上的星星。

眼睁睁看着它们一颗颗消失在了灰白色的云层后,心底忽然生出了些惆怅。

阿牛,早晚也会像这些星星一样离开……

但很快,我想通了。

「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阿牛有一天也会和陆怀安总念叨的这句话一样,出人头地。

挺好的。

我该趁这个机会请他教我识字记账,这样,碰见那些总是耍赖的,我也能拿出账簿争一下理儿。

我家穷,只供得起一个人念书,爹说陆怀安聪明机灵,读书出来肯定有出息,让他去了。

从前我也求陆怀安散学后教我,只是他不愿意。

他说,不想挨我这张脸太近。

完结小说《夫君得靠捡》全文阅读,全书语言流畅,自然洒脱,是一本不错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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