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的小说,是作者“陌于之”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现代言情,主人公 姜笙 郑如谦 ,内容详情为:”小男孩吃完最后一口包子,又舔了舔嘴唇,才嘶哑着声音道,“我叫温知允。”“我爹,和我娘,被一群坏人拉走了。”“他们让我藏起来,说如果一天之后没回来,就让我一个人……有多远跑多远。”温知允强忍着难过,声音越来越小...
第8章
人物形象生动鲜明,《小包子一招手,五个大佬哥哥迎她回家》中每个角色都有独立的魅力,为 姜笙的故事铺展出了不同的人生轨迹。该书已更新到最新章节,总字数达到110.2万字,古代言情、种田、读者千万不要错过!
书友评论
二刷,女主从小就是乞儿,仅仅靠别人的一点善意即使恶多与善没有变坏,小姜笙真的超级善良的,从头看发现小姜笙其实挺聪明的,很多事都能从奇奇怪怪的方面想出解决办法。后期小姜笙的哭闹也是知道有爱自己的人所以才敢多愁善感。小姜笙的努力是潜移默化中的,仔细看就会发现她进步挺快的,如果没被调包,小姜笙可能也会是丰京都小才女吧
就是有点,嗯…就是看久了就会感觉有点腻
没有穿越,没有重生,没有空间,没有异能,没有冠绝天下的文治武功和医术毒术,没有来自二十八世纪的全能系统和超级外挂,有的只是生活在一个平凡世界里的不同阶层的芸芸众生,人人都有梦想,个个血肉鲜活,都在为了自己的将来努力地活着。主角配角,正派反派,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蛋。或许就是因为作品呈现出来的世界与现实世界如此的相似,如此的贴近,近乎真实,才能引起我的共鸣,才能让我如此喜爱这部作品。说起来,现实生活中哪有那么多的穿越重生,异能外挂?现实中的我们其实心底更渴望的是拥有平凡中的幸运和喜乐。看这些作品,也是于相似的境遇中寻求到了精神上的寄托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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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阅读
看见姜笙,他似乎吓了一跳,双手捂着脸,身子微微颤抖。
没见过这样胆小的男孩子。
姜笙起了好奇,凑过去询问,“你是谁呀?为什么会在这里?”
小男孩没说话。
姜笙想了想,把还剩半个的包子让了出来。
小男孩被香味引诱,狂吞了几口唾沫,终于还是忍不住接过,小口咬,细慢咽。
明明是个男的,行为举止比普通女孩子还要秀气。
姜笙的好奇心已经快要爆棚,她近乎引诱地道,“你告诉我你是谁,我再请你吃一个包子。”
小男孩吃完最后一口包子,又舔了舔嘴唇,才嘶哑着声音道,“我叫温知允。”
“我爹,和我娘,被一群坏人拉走了。”
“他们让我藏起来,说如果一天之后没回来,就让我一个人……有多远跑多远。”
温知允强忍着难过,声音越来越小。
姜笙恍然大悟。
原来是郎中大夫的孩子,爹娘应是感应到了危险,让孩子躲起来。
几乎瞬间,姜笙心底升起豪情壮志。
郎中大夫对她好,她也要回报郎中大夫,如果郎中大夫出事了,那她就回报郎中大夫的孩子吧。
没有任何犹豫,姜笙差遣郑如谦又买了个包子,塞给温知允,并许诺,他们会陪着他一起等。
温知允满脸感激,差点哭出来。
就这样,他们在医馆里等啊等。
从天亮等到天黑,又从天黑等到天亮。
姜笙几次都想撑着不睡,结果还是没撑住,一头栽了过去。
直到,她被压抑地哭声惊醒,睁开眼,就看见温知允跪在两具尸体跟前。
姜笙心底一惊,拔腿冲过去,不出意外看到了郎中夫妇。
他们似被狠戾折磨过,身上的肉都不太完整,遍体鲜血淋漓。
“姜笙,不要看。”许默温声阻拦。
方恒用手捂住她的眼。
但残忍的一幕,还是烙印进了姜笙的眼里。
除了冻死,饿死,打死,原来还有这样残忍的死法。
小姜笙的心彻底被震撼了。
“爹,娘。”温知允仍旧伏地大哭,“你们让允儿怎么办,允儿一个人要怎么办呀。”
姜笙心底发酸,过去拉起他的手,小声道,“小哥哥,你要是不嫌弃,就跟我们一起吧。”
虽然他们有点穷,有点寒酸,没有钱也吃不起肉。
姜笙已经想好了,温知允要是不愿意跟着她们,想投奔亲戚,就把两个金豆子给他,再给他二十个铜板,最后还要叮嘱他好好藏起来,别让人发现,以后留着娶媳妇。
可没想到温知允只是犹豫了片刻,就点了点头。
姜笙的表情一顿。
理智上,她不愿意再多养一张嘴。
但郎中大夫那么好,她没办法对他的孩子心狠。
温知允又瘦弱地像个小姑娘,一个人大约会死在这寒冷的冬季。
“好吧,四哥。”姜笙小大人似的叹了口气,“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郎中夫妇的尸身不能长时间停在医馆里,在许默的建议下,几个孩子合力刨出个土坑。
姜笙出二十文,刚刚好是一口薄棺的价格。
墓碑是建造不起了,只能取一块木板插在坟头,由许默简单提下郎中夫妇的名字。
“爹娘,允儿不孝,只能将你们留在这里。”温知允砰砰磕了三个响头,“待将来儿一定为父母迁坟,为你们报仇雪恨。”
报仇啊,雪恨啊。
谁又不想呢。
许默垂下眼睫,掩盖住悲伤。
方恒扭过头,不愿再看。
回到医馆,温知允一直垂着头,悲伤又恍惚。
姜笙也很悲伤,大哥的腿没人治了。
“还是得去县里啊。”郑如谦咬着嘴唇。
姜笙还没来得及告知他们,驴车的价格跟平车的价格区别之大。
一旁的温知允回过神,“你们是要治断腿吧,我跟我爹学了几年,勉强也会一些,只是没我爹医术精湛……你们,可能要忍着点。”
他说着,眼眶再次包满泪,应是想起了爹娘。
姜笙赶紧转移他注意力,“好啊好啊,这医馆是不能呆了,四哥你带着东西跟我们回家吧。”
家?
没有爹娘的家吗。
温知允凄惨一笑,含泪为许默换了树枝,并用油纸把所有药物打包。
这些是医馆的立身之本,也是许默最为需要的东西。
“就带这些?”姜笙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其他的东西不带吗?”
被褥啊,棉衣啊,棉鞋啊,都是好东西。
“其他的,还要带吗?”温知允不明所以。
姜笙闭上嘴,用行动告诉他,要。
她几乎把整个医馆搬空,要不是药柜太重,破庙也摆不开床,她都恨不得全挪走。
为此,姜笙又租了一辆平车。
五个孩子吭哧吭哧回到破庙,温知允这才明白,为什么要全都打包。
这个破庙,除了能遮风避雨,其他什么都没有。
幸好医馆的东西挺全乎。
几床被褥,薄一点的铺在稻草上,厚一点的用来盖,棉鞋大了些但也能穿,大不了多垫几层布。
最关键的是,他们有了很多完整的锅碗瓢盆。
姜笙把之前用的小破锅放在角落里,取出完整无缺的大铁锅,抓上两把米,加三瓢水,开始烧火熬饭。
方恒跟郑如谦去还平车,顺便取回押金。
回来的时候,米正好煮地透烂,在大铁锅里欢快地翻滚。
姜笙把火棍抽出来用土扑灭,再取出干净的瓷碗,舀了整整五碗稀饭。
入口便是滚热的气息,携裹着大米独有的香气,带着米汤浓厚的口感,在舌尖划过,最后跌落进食管。
姜笙喝了一口,幸福地眯上眼。
但很快,又心痛地叹了口气。
以前她一个人,半把米就够,如今五个人,两把米还要再添一撮,不然根本不够吃。
这就是人多的弊端。
可睁开眼,看着四个神态各异的哥哥,坐在不同的位置,或提笔挥毫,或呆头呆脑,或沉稳如松,或柔软怜弱,他们偶尔交谈两句,又沉下心做回自己的事。
姜笙内心抑制不住地欢喜。
摸爬滚打七年,她不是没遇见过朋友,也想当成兄弟姐妹,可没过多久,他们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离开了她。
这四个哥哥能陪伴她多久,姜笙不知道。
但姜笙贪恋有家人的每一天,对她来说,这种日子只要多一天,都是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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