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帝登基后发现玉玺是假的,随后皇陵又被盗了,气得暴跳如雷。
天子大怒,悬赏万金,掘地三尺也要把贼人找到。
而我,早早带着赏钱以及路边捡到的小相公美美隐居在清云镇。
没羞没臊的神仙日子过了有半年。
直到那晚,两股黑衣势力闯了过来。
我与小相公惊得四目相望,同时开口
「阿柔,他们为什么叫你丧彪」
「小白,他们为什么叫你刀疤」
天子悬赏万金的通缉令发布到清云镇时,我正支着摊子卖桂花糕。
一旁卖果子的李婶摇着扇子跟我唠嗑:
「沈娘子,你听说了嘛,天子登基才一个月玉玺就被盗了,随后又发现自家皇陵也被撬了,现在正四处发布通缉悬赏呢。」
我捂住嘴巴,满脸的震惊与害怕:「天啊,何方贼人如此大胆。」
「谁知道,说不定是他们天家之间的恩恩怨怨。」
随后,李婶眼珠转动瞥了一下四周,身子又靠近了些,扇子掩着嘴道:
「听说啊,这皇位本来是轮不到他的。」
我耳朵往旁凑了凑,小声问道:「怎么个说法?」
「我听村西的张大娘说,着先太子早逝,各皇子虎视眈眈。」
「是当时的淑阳公主举荐了这位母族平平的三皇子,甚至为了三皇子能登上太子之位,甘愿嫁到西塞,那可是黄沙席卷的干涸之地啊,可苦了呢。」
「结果你猜怎么了 ,这三皇子一登基就以通敌叛国的罪名把淑阳公主的驸马杀了,还没收了兵权,甚至禁止公主入京。」
我听后气得拍了一下大腿:「这与公主何关,这不是忘恩负义吗。」
李婶扇子一挥,大嘴一撇,附和道:「可不是嘛,所以说,人在做天在看,这不,才到手的东西就被人收走了。」
「啧啧,就在眼皮子底下,自家皇陵又被江洋大盗撬了,你说,这不相当于在他坟头跳舞嘛。」
我低声回应:「就是,就是。」
「而且,听说棺材里遗失的还是啥子金镶玉宝盒。」
我听得双眼澄亮:「真的吗。」
「真的吗。」
忽然,一道低沉的男声也问道。
李婶吓得脸色煞白,直接从板凳上弹了起来。
一回头,却瞧见一袭水蓝色长衫的沈白背着手,弯着身子,双眸忽闪忽闪,清俊无害的脸上写满了求知欲。
李婶回过神来,捂住心口拍了又拍:
「哎呦,沈相公,你走路怎么没声呢,吓死俺了。」
沈白对着我眨了眨眼,摆摆手,耸耸肩:
「是你们太投入了,在说的什么呀。」
李婶扇子又一挥,拿出一个果子塞到他手里:
「哎,吃瓜。」
回去的路上,沈白一手扶着肩上的担子,一手挽着我。
我攥了攥他的衣袖,一脸害怕极了,轻声细语:
「李婶说得真可怕,真有那穷凶极恶的江洋大盗吗。」
「我这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跑也跑不动的,要是不小心遇见了怎么办呀。」
沈白骤停,怔了一下,随后握紧我的手:
「阿柔放心,真有那天,为夫就算豁出这条命也要护你无恙。」
我微皱眉,伸手捂住他的嘴:「呸呸呸,不许说瞎话。」
他拉下我的手,语气宠溺:「好,我往后绝不乱说了。」
我面上满意,芜湖,又是演技过关的一天。
却趁他不注意时侧过脸,浅浅吐出一口气。
心里默默记下,金镶玉宝盒。
我是淑阳公主府上的一名女使,也可是暗卫,杀手。
我七岁那年,淑阳公主从皇宫搬出来,另辟府邸。
那时公主府外施粥布恩三日。
而每一日,府外闹事的人中都有我。
墙角的乞丐抢我排队打来的粥。
第一日,身型力量悬殊,口角之争后放弃抗争。
第二日,气急败坏与之一斗,结果落了一顿打。
第三日,困兽之斗,拼死一争,胜负难分。
在我即将被打得半死之时,公主府的管事带人平息的纷争。
「倒是个不怕的,有点骨气,带走吧。」
我被洗净上药后穿上公主府侍女服饰。
第一次见到淑阳公主时,她穿着华丽,笑若芙蕖,举止从容的拿着小鱼干喂猫。
她没有瞧我,只自顾的逗猫,待我站得脚底发酸之时,她才开口:
「我不白救你,你若肯为我办好事,来日也定不会亏了你。」
我不知道该说啥,只木木的点点头。
公主说一句,我便点一点头。
说到最后,公主问我可还有疑问。
我攥紧衣角,鼓足勇气问:
「若是我都做到了,日日都有白粥喝吗。」
带我来的侍女低头笑了笑:
「你傻呀,公主府是什么地方,只要你做得好,白粥算什么,大鱼大肉应有尽有。」
我涨红了脸,试探性再问了声:「真的吗。」
此时公主嗤笑一声,眉眼弯弯,嗓音清甜:
「放心吧,有公主府一口粥喝,就有你一口。」
而那时,在我的认知里,能喝上一口暖暖的白粥就是天大的幸事了。
为了这句承诺,我在公主府起得最早睡得最晚。
期间又隐姓在江湖闯荡,学习各种江湖术士技能,雕刻,刺杀,易容等。
十岁那年,第一次接受任务办事,杀了三个人,公主极为满意,开始对我重视。
十二岁那年,有位贵客时常夜访公主府,每次他离去后,我便有新任务。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三皇子。
十五岁那年,皇室与世家分权严重,公主自愿远嫁西塞,将西塞收入皇家的阵营。
同年,三皇子也成了太子,在其雷厉风行的手段下,又三年,世家大族纷纷被搞垮。
而我也早已换了身份悄悄进了宫。
初见那日,公主给了我承诺,而多年来她要我记住的便是:
「凡事没有白拿的道理,人,是要知恩图报的。」
就在先帝病逝的前一个月,我收到了远在西塞的公主传来的指令。
「其一,三皇子其心已异,勿暴身份,换玉玺。」
「其二,寻机入皇陵,掘靖王皇棺,夺宝盒。」
「其三,远藏,静候。」
我寻机进入皇陵时,才发觉宝盒早已被盗。
从皇宫换走玉玺那日,我一刻不停的跑死了三匹马,换了四艘船,才来到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
而在安稳生活一个月后,遇见了奄奄一息拉住我裙角的沈白。
秉承着路边的东西不能乱捡的原则,我一下就走开了。
直到第三日,他依旧躺在草丛边,我凑近扒开头发瞧了瞧,脸长得不错,体型也修长。
探了探鼻息,没死,摸了摸胸肌,还算结实,洗洗应该还能用。
一个妙龄孤女在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太扎眼了。
公主当初考验了我三日,如今我也考验了他三日。
我将沈白带了回去,悉心照料。
他醒后说自己忘了发生过的事。
我看着他头上捆着的白纱布,信任的点点头。
一碗汤药喂完后,我自上而下扫了他一眼,笑眼盈盈,缓缓开口:
「我不白捡你的。」
他有些错愕,瞪大了双眼,双手环胸,一副宁死不屈的神情。
「我不白捡你的。你既然失忆了,就先留下来帮我干干活吧。」
他脸色有些绯红,支支吾吾:
「这..这样啊,那姑娘尊姓大名。」
我顿了顿道:「我叫沈柔,父母双亡,家中仅剩我一人。」
刚到公主府那段时间,我做啥事都很莽,就是一股冲劲,干就完了。
管事的江姑姑说:「光有劲还不行,刚柔并济才是最好的。」
她说:「要不我叫你阿柔好了,这样就能时刻提醒你。」
现下想来,倒是让我少动脑筋去多想一个名字。
至于沈白这个名字,是我给他取的,纯粹就是看他长得清俊白皙。
沈白养了半个月后,身体已然无碍。
他便开始帮我挑水,洗衣,做饭,打扫屋舍。
他主内,我主外。
他学啥都很快,看了几次别人的手艺后,就把桂花糕做了出来。
清香飘扬,软糯爽口,吃完唇齿留香,卖得还不错,能算一个养家糊口的生意。
他负责把东西做好了,我就负责带到在镇上卖,旁晚他做好饭菜后再来接我回去。
我们同吃,同行,同住一个屋檐下,日渐熟络亲近,有了几分家人的氛围。
后来渐渐演变成同睡一张席,彻底成了一对平常的小夫妻。
反正他啥活都干得很好,这副皮囊与身材,我又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