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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所有人都以为我晒得很黑是在送外卖。

饭桌上,我的车钥匙是大众,其他人放的是凯迪拉克、路虎、宝马、奥迪。

死对头搂着甩过我的班花,说他用尽关系才订到这家G市最高档的会所,是我十辈子都不可能见到的世面,带着鄙夷的语气让我吃好玩好。

我老婆开着玛莎拉蒂过来,跟我的老同学打招呼,然后当着他们的面对会所经理说:今天这个包厢的所有消费都记在我老公账上。

我扫视一圈桌边那一张张发愣的脸,心里冷笑:还早着呢,我不仅要打你们的脸,还要一个个把你们打残。

6月28日,是大学毕业十周年的同学聚会。

班长高杨通过学生会副主席白俊阳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软磨硬泡,千叮万嘱,让我无论如何也要参加。

“陈桦啊,都十年了,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也不管现在混得怎么样,老同学一场,这么重要的聚会,你可不能推脱不来啊!再说了,这十年好多老同学都没听到你半点消息。来吧,我们都很想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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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冷笑。

想我?是想继续看我的笑话吧。

我不是很乐意去,尤其是高杨说聚会的地方在天玺会所,他还煞有介事地说这可是G市最高档的会所,没有之一,不去可惜。

我差点笑出声来,不过我把笑声忍回去了,因为看到钟涛瘸着腿走进我的办公室。

这笔血债,也该让那些家伙连本带利还回来了。

我没有和高杨再多说什么,只说可能会晚一点到。

大学毕业之后,因为自己那件事,又因为钟涛的车祸,我们和全班人都断联了。

恐怕那些同学都以为,我毕业后就灰头土脸地回老家,子承父业跑长途去了。至于钟涛,一个瘸子,肯定开不了货车,还不知道跑去哪个旮沓刨土呢!

28日,正好下雨。我赶到天玺会所的时候,雨下得很大。

我比约定的时间迟了将近一个小时。由于事先跟高杨交代过了,我毫无心理负担地走进天玺会所的豪华包厢。

本来正在热热闹闹劝酒喝酒的包厢瞬间安静了下来,一张大圆桌十几双眼睛齐刷刷看向我。

那些充满了鄙夷不屑和嘲讽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眼神,让我仿佛回到十年前,那个毕业前夕,那个我被所有人唾弃的过往。

班长高杨拿着酒杯朝我走来,酒已经有点上脸,他拉着我,喜形于色地朝老同学那边张了一眼,声音尖细地说:

“老同学!大家都等着你呢,还怕你来不了呢!外面雨这么大,路上是不是很堵?”

那帮人都开始喧闹起来。根本不在乎我的回答,就开始对我品头论足起来。

“陈桦,你是在做什么大生意吗?你都快错过饭点了!”一个声音阴恻恻地吸引着所有人的注意。

我闻声望去,原来是刘少禹同学,这个给我和钟涛的大学生活都留下了无法磨灭的记忆,说话还是一贯讨人厌的家伙。

“老同学,你是在跑外卖吗,怎么晒得这么黑了?”

开第二枪的人是吴诗雅,还是那样的浓妆艳抹,只是现在恨不得把自己所有的首饰都戴在身上来炫耀自己嫁了个暴发户,看到她就像让人生吞了一只苍蝇那样恶心。

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她在大学也像现在这样子,喜欢当着众人的面让我难堪,竭尽所能地奚落我和钟涛。

当年钟涛真是瞎了眼,怎么会看上这货!不过,我自己也差不多。

“跑外卖啊!怪不得,我说你怎么过了饭点才能过来呢!”刘少禹恍然大悟地笑了,笑得那么肆无忌惮。

其他人都投来了玩味的眼神。

我哑然失笑,这几年户外活动参加得多,确实比大学那会黑上好几度。不过,就这样子一锤定音咬定我是个送外卖的了?

“送外卖也挺好的啊。我听说现在送外卖很好赚的。现在这个社会,只要手脚勤快,都能过上好日子。”

说话的是白俊阳,大学那会的学生会副主席,如今在海关混得风生水起,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着白衬衣正装,说起话来又红又正,好一副派头!

高杨把我拉到剩下的一个空位上,按着我坐下来。

我把手里的大众钥匙环放在碗筷旁边,桌上有一圈的车钥匙,凯迪拉克、路虎、宝马、奥迪,活脱脱一个豪车展销会。看来在我来之前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已经打响了。

刘少禹朝我递过来一个鄙夷不屑的眼神,然后示意吴诗雅看我的车钥匙。

吴诗雅毫不掩饰地“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像是发现了什么特别荒唐可笑的事情,立马拉着旁边的同学朝我指指点点。

一个嗤笑的声音很突兀,很响亮。

我抬眼望去,真是每一次都不会让人失望啊。

周克龙,身姿还是那么挺拔俊朗,此刻却眼露不屑,脸带嘲讽,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盛气凌人的劲儿。

我嘴角含笑,他就是我大学四年的死对头:周克龙。

周克龙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父亲经商,母亲从政,他从小得到的资源,恐怕是普通人三辈子都不敢想象的。

而他自身也极其优秀,长得帅学习好运动能力又强,是全校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一副皮囊,这么好的一手牌!

自从第一天认识他开始,就没见他对我和钟涛干过一件好事。我们这两个从同个地方考来G市的普通人家出身,在周克龙眼里好像就带上了“原罪”的烙印。各种讽刺打压,源源不断。

周克龙心里的不平衡不外乎是:在球场上被钟涛压一头,在学业上则被我甩在身后。

然而,在他看来,跟他作对的下场便是:

本是运动健将的钟涛瘸了一条腿。

本来在科研上前途似锦的我又背上了学术造假的骂名。

目光从他身上扫过,我看向了坐在他旁边,年过三十依旧楚楚动人、气质出众的李韵岚。

我曾经当了她两年的舔狗。

李韵岚,出生在曲艺世家,从小娇生惯养,人美歌甜,参加学校的歌唱比赛获得季军,是公认的系花。从新生欢迎大会之后,她的追求者多到能绕着她的宿舍楼站两圈。

因为是同班同学,我占据了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

帮女神完成实验作业,参加竞赛挂上她的名字,发表的论文也把她的名字放在我后面,到勤工俭学兼职赚钱送女神衣服鞋子包包当各种节日的礼物,甚至送她健身卡瑜伽课。

我把学业上的物质上的实利能给足的都给了她,我付出得心甘情愿,她接受得也很坦然,以至于后来外面都有谣言在传她是我的女朋友。

当然只是谣言。

我现在闭上眼睛还能清晰地看到当年那件事。

李韵岚在周克龙的怂恿下,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受人愚弄,还被当成肮脏的学术交易的供品、楚楚可怜的受害者形象,来故意抹黑我,给我立了一个为了前途自私自利不择手段的人设,引来女同学的一片骂声。

当年的满腔愤懑与眼前一对玉人似乎半点也扯不上关系。

我看着他二人手上同款的戒指,祝贺道:

“你们结婚了,恭喜啊。”

“你这声恭喜可有点晚了,人家已经恩爱五年了。”

高杨往我的酒杯里倒酒,他已经有了五分的酒意。

我看到李韵岚脸上露出不自在的神色。

“陈桦,你呢?结婚了吗?”吴诗雅隔空举起酒杯,刻意炫耀她手上好几克拉的钻石戒指。

“结了。”我瞟了吴诗雅一眼,静待对方还要问什么。

“哟,在G市结婚可不容易啊。有买房吗?还是租房?”

工作、车子、房子,果然就是这老三篇,没新意。

踏进包厢短短五分钟,这帮老同学就这样一直从门缝里看人——把我看扁。

不妨再给他们一点甜头,让他们彻底疯狂。

我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刘少禹追着问:

“买房了?”

“我住在我老婆那里。”

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甩给他们一个更劲爆地。

“你这……入赘吗?”刘少禹再一次一锤定音,像看到一个古代的太监那样看着我。

桌上顿时响起了非议和嗤笑声。

“不算吧。只是住她那里,我上班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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