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于承洲是全校令人吹捧的男神,
奋起直追下,我的英语成功从86分变成了136分。
19岁那年,我逃出了满地狼藉的家,流落街头。
一辆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车窗缓缓摇下,露出了于承洲的脸。
那晚起,我成为了于承洲的情人。
[羡羡,今晚在宋家还有事情要谈,你自己在家记得乖乖吃饭。]
看完这条消息,我便关上了手机,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望着天上那轮月亮。
月光皎洁,映照着万家灯火。
回头看看屋内,一片漆黑。
转眼看来,这是我认识于承洲的第七年,我正式跟了于承洲的第三年。
高中时,他是我正儿八经的暗恋对象,但我猜他不知道,因为我跟他老是哥们长哥们短。
那时的我还是齐耳的短发,每次和他一起走,他腿长,总是故意甩开我一大截。
我跳起来锤他,[有你那么对兄弟的吗!]
当时只知道他家有钱,经常老不来上学,果然世界处处充满了参差,知道有钱,没想到那么有钱。
所以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只能存在童话里,我和于承洲从开始,就注定了结局。
那便是没有结局。
上学那会我处处以于承洲为榜样,在他又请假那会,发狠了的学习刷题,倒也是真学出了一点成绩。
高考那年我以全校第二的成绩考入了Z大,就连我那八百年都不会对我笑一个的爹都对我露出了个笑脸,那是我活那么大以来第一次成为了他出去打牌吹嘘的资本。
对了,那一年的高考状元,是于承洲。
学了那么久还是没超过他,可悲啊。
高考后于承洲开始渐渐参与起家里的公司,财经新闻上到处都是他的那张脸。
他被称为于氏最有希望的接班人,小小年级商场上叱咤风云,为于氏拿下了好几个收购案,有几分于老爷子当年的风采。
当时的我和于少关系还没有那么复杂,这得让我慢慢讲清楚。
19岁的时候我爹面临着下岗,家里断了唯一的收入来源。
想来想去,把心思打在了我的头上。
我放假在家几乎包揽了所有家务,我爹指着一个没擦干净的碗大发雷霆,要我从Z大退学,出去打工。
一边骂一边抓起盘子就往我脚边砸,碎片满地,玻璃渣子迸溅开来,我原地站着,看着这个胡子拉碴的人在我面前发疯。
我妈在旁边苦苦哀求,羡羡,爸爸妈妈不容易,你要体谅爸爸妈妈。
我看着窝在沙发上打游戏的江耐,一脸麻木。
从我记事起,我爹便没给我过什么笑脸。
因为我是个女孩子。
女孩子读什么书,考得好不如嫁的好。
我的书没有白读,我的学也没有白上,我知道只有拼命往上爬才能摆脱这个沼泽。
在我爹对我吼出以后不会再给我花一分钱之后,我迈出了这个不曾属于过我的家门。
寒风凛冽,街上稀稀拉拉的没有多少行人,呼啸而过的风把路边的树吹晃了好几晃。
我在十字路口缓缓缩成一团蹲下,很像电视剧里演的无家可归的人。
也对,他们三个才是一家人。
可是真的好冷啊,早知道多拿点厚衣服再跑出来了。
本来没有人烟的街上突然有辆车向我驶来,车窗摇下,露出了于承洲的脸。
他拿出一张卡,两百万,我到毕业之后都可以衣食无忧。
前提是成为他笼养的金丝雀。
我答应了。
而我也从一个沼泽,跳向了另一个满是泥泞的沼泽。
深夜一点,卧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瞧见于承洲摇摇晃晃的身形,他爬上床,从背后环住我的腰。
[羡羡,刚忙完...想你...]
[快睡觉吧。]我笑着握住他的手。
男人身上烟草味和酒味交织在一起,以他断片了的程度看,今晚没少喝。
我转过身定定的看着于承洲,他把头埋进我的肩窝,头发刺的我下巴发痒。
这男人在我面前总是一副温温柔柔的模样,要不是我很清楚自己的身份,我都会相信我们俩只是一对普通的情侣。
正想着其实时间就这样静止也不错,这份独属于我的宁静被打破,于承洲的手机屏幕亮了。
是宋笙的微信。
忘了说,宋笙便是被大众所熟知的,于承洲的正牌女友,宋氏千金,童话里与王子门当户对的公主本主。
家族是世交,从小被家中长辈定亲的那种。
高中时我还去问过于承洲,他揪着我的耳朵否认,从此心里对他这个男人更加期待了几分。
成绩又好,长的又帅,还不沾花惹草。
不错不错。
直到进了于承洲的家,我才知道他原来骗了我。
我圆了我高中时和许承洲谈一场恋爱的梦想,
不过是以第三者的身份。
第二天我在于承洲的怀中醒来,一抬头,便是他笑盈盈的眼。
[羡羡,那家工作室约了下午一点,正好可以在外面吃个午饭。]
我仰起头轻轻给了他一吻,感受到男人轻缓的鼻息。我笑道,[我要吃那家新开的牛排。]
于承洲低下头俯身看着我,四目相对,空气变得炙热,他的指尖轻轻擦过我的唇,嘴里叼着一根烟,话语含糊[你想要当那家店的老板娘,我都能把店给你买下来。]
我抱着他不语,他只当我是开心了,竟孩子般哼起了歌。
那家牛排,其实是宋笙喜欢吃的。
我盯着于承洲的眼,他的眸子乌黑深邃,好看得很。
高中于承洲给我讲题时,我就经常出神盯着他的眼睛看。
意气风发不过少年郎,不过于承洲现在依然没变,
变的是我才对。
这男人好像也知道自己昨天浑身的酒味去洗过了澡,现在身上只剩下淡淡的皂角香。
淡淡的,我从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就喜欢闻,也困住了我的整个青春。
于承洲对我很好,几乎是有求必应,我猜,除了是和我结婚。
我也没和他提过这个无理的要求。
毕竟我是个懂事的金丝雀,自己找不愉快的事儿,还是不要做了。
这段时间“白月光和朱砂痣”很流行,于承洲看到了别人纹朱砂痣,嚷嚷着要和我一起去纹。
[羡羡,听说情侣在同一个地方纹朱砂痣下辈子还会相爱。下辈子你要是不记得我了怎么办?]
吃饭时,许承洲突然这么问我。
显然的,我愣住了。
我放下切完牛排的刀叉,鼻子一酸,泪水从脸颊滚落。
漫无天光一团乱麻的日子,竟还要有下辈子吗。
于承洲,那下辈子好好相爱好不好。
他显然被我的眼泪搞乱了手脚,忙的从座位上起身抱住我,缓缓帮我拍着背。
环着我,从桌上抽了几张纸,低下身来轻轻给我擦着眼泪。
[小羡,找不到我也没关系,我是你永远的阿拉斯加海湾。]
纹身工作室的主理人是于承洲的发小,徐明,一个留着金发,满耳耳钉的男人。
徐明穿着松垮的格子衬衫,手腕处微微卷起,一见到我咧个大嘴笑[可算见着嫂子了,我于哥可是在咱哥几个里一直夸你。咱嫂子贤惠温柔闭月羞花落落大方......]
我听着这一声声嫂子出了神,回过神来早已面色绯红,连忙打断徐明这个愣头青[瞎说什么呢,这可别乱叫。]
我不信徐明不知道我和于承洲的关系。
徐明微微侧头看向于承洲。
于承洲从店里的沙发上起身,走上前来握住我的手,语气透露着几分不满 [ 就这样叫,反正也没叫错。]
[这才对,嫂子你不知道,咱于哥多喜欢你。我们哥几个出去喝酒他喝多了喊的都是你的名字,那晚都不敢让司机来接他。]徐明一边拿起工具,一边讲着。
我当徐明在调侃,便没理会,只是瞅着他手里的那根针。
毕竟是第一次接触纹身,马上要开始时,竟也有些慌乱,问道,[会不会很痛?]
于承洲单手捂住我的眼睛,顿时我的世界被一片昏暗笼罩,只能听见他的低沉嗓音[很快的羡羡,比蚂蚁咬一下还轻。]
听到于承洲的话,我安了安心。
针起针落,纤细的手腕上留下了红红的一点。
倒也不疼。
男人放开了手,言语中包含笑意,把我们俩的手放在一起,十指相扣,示意我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