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我去死,神却要我爱他们,所以我堕落了,成为了人妖神界都不被允许的邪神。
我要,他们重新跪在我的脚下。
一、
这是我在这具身体里醒过来的第十二天,清醒的意识从第一天的两个时辰延长到了八个时辰。
在等待自己恢复体力的日子里,我看见了院里扫地的丫鬟故意将水洒在闺房门前十二次,饭菜里出现小米虫八次,门房嫲嫲阴阳怪气二十六次,小桃催促例钱发放七次。
小桃是唯一一个对我好的贴身丫鬟,也是唯一的一个贴身丫鬟,这对于一个高门贵女的身份来说,实在太过于寒酸了些。
但没办法,上有耀眼的嫡姐,下有受宠的幺女,以及有些记不太清的表哥表弟表姐表妹。而我,只是一个长得不太好看的二小姐,因为身体虚弱,甚至连才情这方面的东西都没时间精修打理。
这在颜控又渣男的爹爹眼里,活脱脱一透明闺女。
我倚在飘窗的木头栏子上,接过小桃递来的软枕,随意的往腰下一塞,磕着瓜子看扫地丫鬟泼第十三次水。
小桃顶着个毛绒绒的脑袋就冲了出去,叉着腰一点不服输的跟那丫鬟对骂,全然不顾她的手里还拽着根又粗又硬的老树笤帚。
唔,这么有活力的小辈确实很少见了,颇有记忆中那泼辣的狐狸老友风范。瓜子嗑完了,我拍拍身上的碎屑,虽然原主受了不少的苦,但奇怪的是手脚各处都娇嫩的不行,才抚了几下绣有粗糙花样的外衣,手指就被呲出来的线头磨出了浅粉。
我嫌弃的撇撇嘴,又抖了抖青色的外衣,窗外的小桃已经开始和那丫鬟扭打起来了,从第一天我教给她一些偷袭技巧之后,她已经逐渐在丫鬟手中占了上风,但也没好过太久,丫鬟的娘,就是那碎嘴看门嫲嫲眼看她闺女要吃亏了,急忙扭着屁股加入了战场。
小桃的嚎叫刚起,只见嫲嫲走势诡异一歪,高高举起的巴掌正好打在她闺女的身上,院子里的刺耳尖叫更甚。
我捂住隐隐作痛的胸口,基本稳定的神魂因为刚才教训两人就开始颤颤,再次被迫沉睡在黑色梦乡里。
第二天,见怪不怪的小桃匆忙将我喊醒,不是担心我的身体,而是因为,我那才貌双全的嫡姐,要进宫选秀了。
“这次可别赖床了我的小姐,上次咱们迟到,主母就把您的月例停了一个月,害得咱们一个月都吃不上肉!”
我赖赖唧唧的顺着她的动作穿衣,虽然不做人的日子已经够久,但也只在接受仰拜的时候正正经经,说起来,这种日子挺久远了,怪不得我不记得怎么装淑女了。
不过还是这样最舒服,坐没坐相的被小桃梳理好最后的流云鬓,这才慢吞吞的动身。
在这十几天里,我基本熟悉了府里与这具身体的一切,嫡姐进宫的事倒是知道,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快,这倒是与我的谋划稍微有了点出入……
大宅子里的规矩繁冗又奇怪,比不得还没开化时的简单,什么事只要通知一下就行了,现在就需要兴师动众的将一园子里的人都聚起来,像是在宣布什么嗝屁大事。
小桃扶着我的手臂穿过一个又一个的圆形回廊,终于在我即将迷路的时候到达了传说中祖母的长斋院。
自原主出生起来这个院子的次数就少之又少,本就不受待见,原身又被养成了安静怯懦的性子,就直接被祖母免了定省之礼。现在乍一见那么多人,确实连肌肉记忆都随之一振。
原本热闹的香厅随着我的到来突然一静,紧接着传来几声不耐烦的嘟囔声。
我不卑不亢(百无聊赖)的行完礼站在香厅中间,等着上位的祖母发话。
“行了,你一向身子弱,快去坐着吧。”
坐在最中央的就是大家庭里的掌话人,除了父亲,祖母才是说话最有分量的那个人。
毕竟武将之后,甚至在年轻的时候随着丈夫出过征,在最危险的日子里厮杀过来的。所以这个年愈过百的老夫人脸上全无庸庸之色,精神的仿佛不像是这个年岁,眼睛里虽然有怜惜,但细看下来,大部分都是对我这位娇弱后人的恨铁不成钢之感。
可见她又转身亲亲密密的去拉嫡姐的手,刚升起的那点感慨就没了,人这种动物,是最偏心的。
暗中撇了撇嘴,我顺着小桃的指引坐下,安静的看着众人向嫡姐祝贺。
其实这次是府里需要出一个小姐进宫,但大家都已经默认了是嫡姐,只因为众人都明白,这是太子为嫡姐留的位置。
我暗自可惜,虽然灵术恢复了少许,但因为没有神魂的根本,这丁点灵术就像是没有底的沙漏,每天不浪费出去也会自己不知不觉的消散。
所以在大概得知了属于自己的东西在那个方位之后,我就必须得和这位没有多少接触的嫡姐争一争了,我的东西,正在太子少府。
啧,这是不是市井话本里那些毒妇形象?
“咳。”
祖母咳了一声,香厅杂乱的嬉笑瞬间停止。
“这次叫你们来,是想说一件事,你们也都知道毓儿是因为的什么去参加选秀,所以咱们家的女儿都不要猜忌,嫉妒,更不要胡乱传言!”
五十几岁的老太太严肃起来确实忒能唬人,一屋子的夫人丫鬟都噤了声。
我抬头偷偷瞄了瞄站在祖母一侧的嫡姐,她温善的一下一下得抚着祖母的后背,颇有岁月静好之感,看着是和旧人相似。
唔,那我更要半路截胡了,对不起了哦嫡姐。
二、
又是黑夜,我再次入了梦魇。
青色的纱裙早就变了颜色,干掉的泥渍和动物的粪便一团团的与裙子纠葛在一起,头发也早就湿了,一滴一滴的往下流着腥臭。
这是子民对他们最敬爱的神,献上的最真挚的问候。
我是青衣,起初我没有名字,他们见我喜欢青色,便用青衣神的名头唤我。
可自从我的灵术被消耗殆尽,我在人间才有了真正的名字。
旱魃。
因为他们认为这普天的旱灾是因我而起,而他们找到的解决办法就是,啖吾肉,饮吾血。
可我不死,所以我能亲眼亲身的感受到他们用锋利的骨刃一片片地将我分食。
那感觉,怎么说呢。
我没承受住,所以我堕神了,可不知是谁,趁我虚弱,将神魂抽出,彻底绝了我存活的希望。
也幸亏平时积了些善缘,我最后一丝灵识被人偷偷保留了下来,附在原主身体深处,不知转世了多少,才将将苏醒。
我找不到仇人是谁,但我明白,神魂在谁的身上,仇人就是谁。
没有人会拒绝一个刻着几万年的神符的青衣神魂。
“琉儿,琉儿?”
我被男子小声呼唤惊醒,这才发现身下的被褥早就湿透,而透过四方床外的纱巾,正小心蹲坐着一个黑色的人影。
“……采花贼?”
一室寂静。
“琉儿…”
他再次委屈的喊了一声,我才听出蹲姑在娘屋子墙角,黑漆漆的这家伙是平伯侯世子袁朗。
原主的竹马。在所有人都视若其无用之人时,是他一直陪在原神身边逗她开心。
我紧了紧寝衣,挑开一侧帘子,“侯府的教养就是这么教你的?”
袁朗浑身湿漉漉的蹲在离四方床不远处,尽可能的缩成一团不让自己沾湿屋里更多的地方。
但也没什么见效,不一会,他脚下就嘀嗒出了一小片水洼。
我无奈扶额,怎么这些小辈都喜欢搞雨夜闯闺房表忠心的这一出。
“琉儿,你已经几日没理我了。是我做得哪里不对吗?”
袁朗的衣服全湿,虽是蹲着,但也能清晰的看出形状良好的胸部线条以及宽阔的双肩,头发上的雨水顺着脖子蜿蜒地流进脖颈处的衣领。
我暗暗赞叹了一声,这皮囊着实诱人,实在称得上京城第一俊俏。
拿起搭在床头的外衣下了床,提提踏踏走进硬是不肯起来的男人,我把衣服甩在他的身上,“擦干,袁朗世子,我记得十日之前就与你说过,别再来找我,我是要嫁太子的,你若真心喜欢我,就不会在深夜不顾我的名声翻进我的闺房。”
袁朗攥紧外衣起身,“可太子喜欢的是你姐姐,他要娶的也是你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