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死去的第十年。
这十年间,我每天都在卖力地替别人打工。
功德+10086。
功德攒够了,我终于可以得偿所愿。
刚回去就看见男朋友在给我烧纸钱。
我拦住他说:「够用了,别再烧了。」
为了攒功德,我在地府打了十年的工。
每个月任务都不同。这个月是给忘川河除草,上个月是打扫冥府卫生,上上个月是整理每日的生死簿……总之就是干一些杂活。
地府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若有亡魂心中还挂念未亡人,可以用自己的功德换取返回人间的机会,与心心念念之人相见。
攒够功德的当天,我立马去找了阎罗王。
「我的功德攒够啦,阎君你看,我可以回去了吗?」
「去吧,但是你不能在人间待太久,你在人间的日子里,本君会派黑白无常跟随你的。」阎罗王端坐在殿中,手抚了扶胡子,说道。
阎罗王表面上看着凶巴巴的,其实非常和善。
我跟在黑白无常的后面,又一次踏上了奈何桥。
这些年我跟他俩算点头之交。黑无常不苟言笑,见谁都冷着脸,高傲的姿态像只猫;白无常倒是每天笑吟吟的,像一只温顺的大狗狗。
我回到人间时已经傍晚,黑白无常消失了。
奇怪了,阎罗王不是说他俩会跟着我吗。
我小小地疑惑了一下。
算了,这我管不了,我去找明翰咯。
我知道明翰在哪里。
今天是我跟他的恋爱纪念日,他肯定去看我了。
华阳陵园,我就葬在那里。
我走到了我自己的墓前。
入眼的是一束花,几根香和一大堆纸钱。
明翰正蹲着身子在给我烧纸钱。
多年未见,这个让我魂牵梦萦的男人已经褪去了少年的青涩,身上散发出独属于成熟男人的魅力。
我就在他身后,并未被察觉到。
「月潇,今天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你还记得吗?我很想你,十年了,我每次都只能在梦里见到你,你的脸一次比一次模糊,我都快要忘记你的样子了,你在那边还好吗?」
他的语气里隐隐带着悲痛,从包里重新取了一沓纸钱继续烧。
一边烧一边继续说:「也不知道这些够不够你用……」
「够啦,这些已经很多了。」
「怎么会够了,地府万一哪天通货膨胀呢,有备无患。」他抬起头,转向我,眼里满是不赞同。
只一眼他就愣住了。
他揉了揉眼睛,说:「我不是在做梦吧,还是我今天工作太累出现幻觉了。」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明翰,你没有出现幻觉,我回来了。」
我轻声说。
他纸钱也不烧了,倏尔站起身,颤抖着手伸向我的脸,就好像我是海上的泡沫,碰一下就会碎掉。
「真的很像……」
他只是轻轻碰了一下我眼角的泪痣。
「月潇这里也有一颗一模一样的痣,我果然是在做梦。」
「十年了,我已经二十九岁了,你还是十九岁那年的样子,一点也没变。」
「你不要走好不好,再多陪我一会儿……」
我打断了他的话:「明翰,真的是我,我真的回来了。」
然后伸手去抓他的手。
他的手被我的手带着,从脸摸到下巴,又从下巴摸到手臂,最后被我的另一只手牵住。
「你……回来了。」
他眼神空洞,呆了三秒,随后用力抱住了我。
「你怎么现在才来。」
他的身上很温暖,还带着阳光的气息,而我浑身冰冷,毫无声息。
他抱了我好一会儿才松开。
摸了摸我的头,小心翼翼地牵住我的手,说:「我们回家。」
「好。」我点点头。
如果此时有人在的话,就会看到一个男人,手里像牵着宝贝似的牵着空气,还不停地冲空气自言自语。
恐怕会把明翰认成神经病。
明翰牵着我几乎是狂奔回到了他现在的家。
他进到房间里的时候上气不接下气。
我揶揄他:「你不怕一口气没喘上来就去了吗?」
他平复了一会,给自己接了一杯温开水,一边喝一边说:「不怕,我怕我走得太慢,一会没看到你,你在路上就消失了。」
「就像当年一样。」
他想起了以前的事,神情痛苦了起来。
我蹙着眉想到头疼,却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我再睁眼时只知道我已经死了,失去了死时的记忆,没有人告诉我是怎么死的,我只知道是非正常死亡。
我问他:「我当年是怎么死的?」
他罕见地沉默了,坐在沙发上低着头。
过了一会儿才回应我。
「你是生了急病,送去医院的时候已经耽误了最佳救治时机,去世的。」
说这话的时候他目光有些闪烁,指腹一直在摩挲玻璃杯子。
很明显是在撒谎。
我再问他,他怎么也不肯回答了,只好作罢。
气氛一时之间有些尴尬。
我试图缓解气氛,笑着对他说。
「你就不想知道我这些年在下面都在干什么吗?」
他这才抬起头,问我:
「你这些年都在地府干些什么?」
「我这十年一直在给阎罗王打工,每一个月都要去干不一样的活儿,全地府的亡魂都认识我了,我这么辛苦,甚至每期表彰大会都有我,但是我却没有工钱,地府真抠门……」
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我中气明显不足,我怕他老人家在下面知道我吐槽他。
我想起了什么,嘟囔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右手总是不太听使唤,搞得我都只能用左手。」
他脸上的表情僵了一瞬,但很快恢复如初。
「许是做了鬼身体素质没有生前好吧。
「对了,既然没有工钱,你为什么还要去做苦力呢,地府也是有规定的,总不能强逼你干活吧。」
「因为在地府里干活可以获得大量功德,而且可以暂时不入轮回,我用这十年干活攒的功德,换取了见你的机会。」
我眨巴了一下眼睛,定定地看着他。
他被我看的优点不好意思,别过头去。
「地府不发工钱,那你这十年在下面有钱花吗?」
明翰的关注点倒是很奇特。
「还是有的……你这些年每隔几个星期就去陵园给我烧纸钱,我都能收到的,在地府里根本花不完。」
「那就好,这证明我烧多点还是有好处的。」
他说完还点了点头。
「那……你是不是只能待待一段时间就又要走了。
「我很想你。」
他的表情突然悲戚起来。
「……」
「对啊。」我尽量控制好表情,不流露出悲伤,「我只能在人间待五天,五天时间到了我就要跟黑白无常回去啦。
「你明天可以陪我去看看我爸妈吗?我就在旁边看看他们,在人间只有你可以看到我,别人都看不到的。」
「行,我明天买点东西去。」
「对了。」我走到他后面从他后背处抱他。
「我也很想你。」
第二天一大清早明翰就起来了,我起来的时候他已经买好东西了。
我是亡魂,是不用吃东西也不用睡觉的。
我一晚上都在假寐,重新体验做人的感觉。
「我们走吧,亲爱的林月潇小姐。」
他打开了副驾驶车门,比了个「请」的手势。
眼前人眉目如画,阳光打在他的脸上,映照出的是满满的温柔。
我一时看晃了眼,有些贪恋这种感觉,想和他永永远远在一起。
哦,我已经死了。
我自嘲地笑了一下,进入了车子的副驾驶。
一路上我都在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这么多年的时间,你怎么不谈恋爱也不结婚啊,你看你现在都熬成老男人了。」我打趣他。
「我忘不了你,不想再谈恋爱了。」
他在认真开车,也在认真回答我。
「可是我已经死了啊。」
「死的定义究竟是什么?有的人活着,但形同行尸走肉,就像我。而你虽然身躯已死,可你永远活在我的心里。这里已经满了,装不下别的东西了。」他指了指心脏。
「你如今事业有成,却孑然一身,不会觉得孤独吗。」我继续说。
「一个人久了,不觉得孤独。」
是了,在我的记忆里,他好像一直都是一个人。
我认识他很多年了,从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了。
那个时候他坐班里最后一排,性格内向,不爱跟人说话,不跟任何人玩,总是冷着一张小脸。
他小的时候就很好看,我从小就颜控,总是缠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