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捡回去当小媳妇儿。
他给我穿金戴银,带我吃山珍海味;
唯一要求就是让我在人前装傻充愣,只能啊吧啊吧地叫。
如果我敢穿帮,他就把我抓进大牢挨鞭子,用烧红的铁烙烫花我的脸。
太好了,这正是我想要的!
我叫小野,野种的野,有娘生没娘养的那种。
这条巷的乞丐们都这么叫我,至于谁先这么叫的我也记不清了,听人说我是十五年前被一个老头捡到的。
当时的他连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着我这么个奶娃娃,硬生生把自己熬死了。
别的乞丐看不下去,就一把屎一把尿把我喂活了。
其实没有那么夸张,我虽然是个乞丐,但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屎。
后来养大我的那些乞丐基本都死了,就剩个老头,他也嫌我麻烦,把我扔下后自己跑深山里养老去了,于是这世间就剩我一个人在狼狈地摸爬滚打。
我本以为我就是个天生坎坷的命,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一个穿着华贵、气度不凡的男人。
这城里来的娇贵公子,跑来我们这脏旮旯来做什么?
哦对了,听巷头的乞丐说,一些富贵人家吃饱了没事儿干,喜欢给我们这些吃不饱饭的废物施舍剩饭,美其名曰做慈善。
管他善不善的,饿了三天了,吃饱饭再说。
整条巷子的乞丐都蠢蠢欲动,仗着自己年轻气盛,我比其他乞丐跑得要快,端着我的饭碗第一个冲到男人面前。
却不料被他身边的侍从一个扣身拿下,他手劲儿极大,压得我的小肩膀一阵酸疼。
「大胆刁民!速速退下!」
这下好了,本来这段时日生意就不好做,讨不到饭吃,还挨了一顿打。
哐当一声,我吃饭的碗碎了一地。
那不只是一个碗啊!那可是我的生活工具,是我碎了的心。
「你赔我的碗!」
我难过极了,绝望地吼着,还啵地冒出了个鼻涕泡。
那个男人蹲在我面前,一双眼睛好看得要命,上下打量着我,突然嗤笑一声。
「就她了。」
于是我就被人五花大绑丢进了他的轿子中,一摇一摆地进了一座气派恢宏的大宅院。
尚……尚书府?
「你叫什么名字?」
「小野。」
「可有家眷?」
「有。」
「家中几人?何处做事?」
「一巷子的人,都在讨饭。」
……
「想天天都有好吃的吗?」
「想想想。」
于是我就莫名其妙地嫁人了,嫁给了当今的朝权重臣——尚书大人,程昭。
成婚那日,我摸着头上华丽的金钗银冠,心里好一阵感慨。
想不到我小野,竟能有嫁入豪门的一日,当真是野鸡变凤凰了。
眼前的程昭穿着喜服挑开我的红盖头,看向我的眼神有种说不出的深沉。
「你我二人的婚约……」
我点点头,打断了他的话,给他投了个我都懂的眼神。
这些有钱人,玩得还挺花。
随便找个下等人成亲,没有三媒六聘,不拜天地高堂,却做足了表面仪式,要么挡灾,要么冲喜,要么就是带着某些目的。
至于我是哪一种,无所谓,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这年头,混口饭吃还真不容易。
程昭俊眉一挑,似乎没想到我会如此通情达理,突然笑了起来。
真要命,我这辈子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嫁入豪门就算了,夫君竟是个家财万贯的美男子。
虽然这个美男子有点特殊癖好,给我定了几个规矩。
第一,不能过问他的事;
第二,不许自己偷偷跑出府;
第三,在外人面前只能装傻,嘴里只能说两个字:啊吧啊吧。
说完,程昭生怕我不理解,还给我演示了一下。
「来,跟我学。」
「左手比六,右手比七;左肩高,又肩底;左脚画圆,右脚踢……」
他好像我当初在山村里讨饭时那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不对,还差一点儿,他嘴角没挂着哈喇子。
「噗——对不起,尚书大人。」
我不是故意笑出声的,嗯,我有意的。
我捂着嘴,看着程昭满脸的黑线,气冲冲地跑去了隔壁书房就寝。
走之前,还不忘吓唬我一顿。
他说,若我敢露馅儿,就把我抓进大牢里。
挨抽人不长眼的鞭子,被炙热的铁烙子烫得皮开肉绽。
尚书大人唬人的本事还挺大,若是三岁小孩,指定被吓得哇哇大哭。
可我心里都快乐开了花,嘴角的笑意都快压不住了。
巧了,我正愁不知道怎么进去了呢。
机会这不就来了吗?!
从今天起,我再也不叫小野了。
我叫方念念,知府的三千金,幼时因故患了脑疾,变成了个痴呆的傻子。
尚书大人程昭为履先父的媒妁之约,不计前嫌纳我为正室,与我共结连理,相濡以沫。
「记下了没有?」
「记下了。」
程昭满意极了,坐在书桌前,看着我艰难地握着笔,一笔一画地默写着他给我拟的新身份。
至于他为何要这么做,可不是我一个工具人能过问的。
听这府里的人说,尚书大人有个老相好,是老将军最疼爱的嫡孙女,叫沈园园。
是个知书达理的才女,我在京城讨饭时见过她,那时她还让下人还给我赏过几块铜板。
我终于吃上了心心念念的肉粉条子,心里将她全家上下都谢了个遍,觉得这世上没有比她还要善良、漂亮的仙女了。
天下人都认为尚书夫人的位置是她沈园园的,结果程昭娶了知府家最不得宠的傻子方念念。
可天下人都不知道,尚书大人娶的不是方念念,是我,小野。
既然尚书大人毫不介意外头传出的各种版本的流言蜚语,那我也全当没听见。
我只想安安稳稳地混口饭吃,当然,如果还能顺便进个牢房,就再好不过了。
在此之前,还是得把这公子哥儿哄好了,保住这个饭碗。
一个小白脸侍从有要事禀报,上前作揖,看起来文质彬彬,但眉间戾气重得很。
我认得他,就是他扣着我,还摔了我的饭碗。
好家伙,如今我当了尚书夫人,这笔债我高低得讨回来!
程昭点点头,给我递了个眼神。
我立刻心领神会,身子抽搐起来,翻起了白眼。
「啊吧……啊吧……」
「噗哧——」
尚书大人一个没绷住,笑出了声,还朝我竖了个大拇指。
笑什么,昨天你装的比我还要像呢!
那个小白脸侍从愣住了,似乎没从我的转变中反应过来,一双眼睛瞪得老大。
看我不吓死你,兔崽子,敢押你小野奶奶。
可我上一秒还没来得及笑,下一秒就要哭出声来了。
「大人!沈姑娘来访!」
世人都讲因果报应,我原先是不信的,直到我心中的仙女站在我面前,我才知道我的报应来了。
「昭哥哥,这就是念念?真可爱,我看着颇有眼缘呢。」
沈园园白衣袅袅,身材高挑,光是坐在厅堂上就闪闪发光,让人惊叹。
果然是仙女,说话柔声细语的,相比之下我在一旁翻着白眼抽搐,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谁才和程昭是天生的一对。
程昭眉眼带笑,拉起我的手坐了下来。
他的手掌很宽大,很温暖,也很细腻。
娇贵公子哥儿是天生的金枝玉叶,和我们乞丐是云泥之别。
我突然想把手抽出来,怕我的厚茧和糙皮膈应到他。
「别紧张,小傻子。」
你才傻子,你全家傻子。
我以一种极其怪异的姿势,站在程昭身旁。
为了演得更像,我还挤了一点哈喇子挂在嘴角。
余光却瞟见了程昭嘴角似有似无的笑意。
他又在笑什么,没见过傻子吗!
程昭笑而不语,还细心地帮我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这段时日程昭对我很好,大抵出于对我的愧疚,他每天都叫人给我做好吃的,我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化精致的妆容,前提是不许打破他立下的规矩。
他当真是个演戏的好手,将夫妻恩爱、你侬我侬演得惟妙惟肖。
当然了,我也是。
可惜演的是个傻子。
沈园园笑着打量我,眼里透露出几分怜悯。
外头都说方念念是知府家最不得宠的三小姐,脑子不好,说话都不利索,连出嫁都没人准备嫁妆,若不是被尚书大人娶回了家,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