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陆知许养在外面的替身。
陆知许与白月光订婚的那天,我留给他的礼物是我的骨灰坛。
他抱着骨灰坛痛不欲生的时候。
我已经跑到了彩云之南,开启了我的艳遇生活。
直到陆知许醉酒后将骨灰坛打碎。
散落了满地奶粉。
几日后,陆知许出现在我面前,咬牙切齿地问。
“你家尸体烧出来是奶粉?”
我歉意一笑。
“不好意思,当时咖啡粉没有了。”
陆知许的白月光温钰回国那天,我正在美容院和苏璇一起做脸。
我拿着镜子,对着那张花了重金保养得十分水嫩的小脸,满意得上手摸了两把。
一旁是苏璇看我这副样子,笑得一脸八卦。
“阮绵,你是不是呀,温大美人可回来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做脸。”
“我有时候是真的看不懂你,说你爱极了陆知许呢,你又一点都不着急,说你不爱他呢,你为他做的那些事,也完全不像是奔着钱去的。”
“哎,我懒得说你。”
她将面膜重新贴上,躺在床上不搭理我。
我看了一眼,摆在一旁一直没有动静的手机。
笑容从脸上消去。
我当然知道,温钰嘛。
那个陆家二少爷放在心尖尖上的女子,爱而不得的白月光。
哪怕悄无声息出国了五年,再次回来,依旧是话题的中心点。
而我呢,我只是陆知许养在外面的女人而已。
是个连名分都没有的人。
我从床上站起来,换上了自己的衣服,对还躺在床上的苏璇打了声招呼。
“我先走了,陆知许说他今晚回来吃。”
无视了苏璇在身后不满的叫喊声,我打开门走了出去。
门外的司机已经等候多时,见我出来,将车门打开,恭敬地询问。
“阮小姐,回去吗?”
得到了我的点头后,上车缓慢地将车发动。
车辆行驶在落满梧桐叶的街道上,将落叶碾碎成粉末。
放在风衣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就响了起来。
我解开手机,置顶的对话框还停留在几天前。
我退出刷新了几遍,没有收到他的新消息。
手机依然在不停地震动,我打开消息已经九九加的群聊。
被不停刷屏的消息是。
“恭喜陆哥,牵手女神。”
这群人似乎是集体全部忘记了,这群里还有一个我。
或许记得,不过并不会有人在意。
我往上一页页翻过去,入目的是一张十指紧扣的牵手照片。
那双手的主人,就是今早还替我抚过长发,夜里与我耳鬓厮磨的爱人。
他的无名指上,还戴着我们一对的戒指。
我对着光打量着自己手上的这枚,指环有些松,钻石在阳光下闪着光芒。
回到位于江边的小别墅。
这是我跟了陆知许后,他安排给我的住址。
住了好几年了,房子里已经布满了我生活的痕迹。
我的目光一一扫过。
原本灰色的窗帘,被我全部换成了浅蓝色。
沙发上歪歪扭扭丢了几个抱枕,我很爱在那个位置看电影,将屋内的灯全部关上。
偶尔不忙的时候,陆知许会在这陪着我一起。
原本空旷的厨房,有了各种各样的厨具碗碟,布满了生活的痕迹。
我熟练地围上围裙,将阿姨今早买来的食材处理好,放进炖锅中。
思绪不可抑制地飘远。
其实我是不会做饭的,陆知许更是不可能会。
我搬来的很长时间里,厨房都只是一个摆设。
我们能在一起吃饭的日子,不是出去吃,就是有私厨送过来。
陆知许不来的日子,是泡面,外卖,薯片,填饱了我的肚子。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个夜里。
陆知许在酒局上喝多了酒,半夜将胆汁都吐了出来,半夜紧急送到了医院。
我守着他输了一晚上的液,他脸色苍白,嘴唇干得起皮,安静得有几分可怜的味道。
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那一刻,我想的是,我要是会做饭就好了。
这个时候,喝点粥是很好的。
当天,我就去购置了厨具和餐具回来,将整个厨房填得满满当当的。
陆知许回来的时候,我正在厨房里忙活,四处都是油烟味,蔬菜掉落在地,地上到处都是。
我在百忙中回头对他打了一声招呼。
“你回来啦,洗洗手,一会可以吃饭了。”
我转过头,继续做我的菜,身后一双手将我环抱住。
陆知许的声音轻轻地在我耳畔响起。
“眠眠,你让我有家的感觉。”
锅里的鱼在这时从锅里跳了出来,落在地上扑腾。
我们对视了一眼,我讪笑着将鱼重新清洗下锅。
等将饭菜做好全部上桌的时候,已经好几个小时过去了。
夹生的米饭,漆黑的蔬菜,没有去除内脏和鱼鳞的鱼。
我的筷子转了一圈,拍在桌子上。
“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陆知许笑笑,夹起了一筷子蔬菜,放进嘴里。
他吃得很慢,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我将筷子伸向了鱼,一筷子下去,血流了出来。
我再次默默地放下筷子,并夺下了他的筷子。
最后我们两人窝在沙发上一人抱了一桶泡面,对着电视吸溜吸溜。
他拿着叉子,对着我满眼放光。
“这个好好吃,我们明天还能吃这个吗。”
炖汤出锅的滴滴声打断了我的回忆。
我已经不自知地在这里站了几个小时。
看着已经自动转为保温的炖锅,我挪着已经有些麻木的脚,将自己扔在沙发上。
落日的余晖洒满了整个屋子,我将整张脸埋进抱枕里,我有一种预感。
今天陆知许不会回来了。
其实,跟了陆知许之前,我在酒吧卖唱。
嘈杂的环境里,我拿着话筒语调很轻地唱着民谣。
并没有人真的想听我唱歌。
但是我需要钱,父母欠下了高昂的债务跑了,虽然变卖了所有家当却依旧没有还清,我需要钱。
这份工作是我软磨硬泡地求来的。
或是因为我确有几分姿色,抑或是真的觉得我可怜。
总之,是给了我一个机会的。
工作难得,往日有人拉着我喝一杯,我也不会拒绝。
所以当我的手腕被拉住的时候,我下意识就以为是哪个大哥喝多了。
我转过头,堆出招牌式的笑容时,见到的就是陆知许的那张脸。
面容立体分明,五官也十分精致,一双桃花眼带着迷离之色,眼尾有一粒红痣。
我有一瞬间失神。
他已经从口袋里取出了一个戒指盒,强硬地带进了我的手指。
他明显是喝醉了,嘴里还不断地说着。
“温钰,你别走。”
那时,我并不知道温钰是谁,我的眼睛落下的方向,是我手中硕大的钻戒。
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把戒指偷偷拿去卖了还债,被抓了要判几年。
我还在天人交战,已经有人将陆知许驾走了。
我的叫喊,被喧嚣和人群淹没。
第二天,我在酒吧的员工休息室再次见到了陆知许。
今日,他穿着整齐的商务套装,全身上下都是矜贵。
在他开口前,我从包里将戒指拿出来。
“你是来拿戒指的吧,昨晚你好像喝醉了,将戒指套在我手上就走了。”
“我猜到你今天大概会来拿回。”
我将戒指递到他眼前,他看都没看一眼。
“你跟我走,以后别来这里上班了。”
他从包里掏出一张黑卡,递到我眼前。
“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你喜欢什么都可以买。”
我只略微思考了一瞬间,就答应了。
陆知许替我还清了所有的债,将我安置在一间小别墅中,配了阿姨和司机,每个月给我的零花钱也巨多。
那枚戒指,他也没有收走。
在他的默许中,我将它带回了自己的手上。
刻意地忽略了它并不属于我的事实。
其实,不只是戒指,他这个人,也从来不属于我。
跟了陆知许后,我进入了他的圈子。
他第一次带我见他的朋友,包间门一推开,在我出现的那一刻。
落在我身上的目光就是意味不明的了。
我甚至直接听到了他们的窃窃私语。
“陆哥带来的这人,长得真像温家大小姐温钰。”
“这温小姐才走了多久,就被人鸠占鹊巢了。”
“也不知道陆哥是真的爱惨了温大小姐还是不爱陆大小姐。”
“怎么会不爱呢?不爱会跑去机场求婚吗,甚至截停了那架飞机。”
陆知许的面色不改,甚至笑容都加深了几分,他靠近了几个说到最大声的人身边。
“大点声,我听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