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见到顾千珩,还是上辈子的事。
那时候的顾千珩牵着林嫣儿的手,当着我的面带着她走进本该属于我跟他的婚礼,迈上那条本该由我来走的红毯,给林嫣儿戴上本该属于我的戒指。
站上天台的那一刻我发誓,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气死渣男贱女,把我所受到的一切都还给他!
感谢上帝,他真的听到了我的祈求。
让我重生到一切都还来得及的这一天。
“松开。”
看着面前这张熟悉到闭着眼睛我都能描绘出轮廓的脸,我只觉得恶心。
顾千珩很迷茫,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忽然这么对他。
“怎么了晚晚?我们不是说好一块吃午饭的吗?”
天晓得我已经在心里将毕生所学的脏话翻来覆去骂了多少次,才能压抑住自己的脾气没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骂他。
“你自己吃去吧,别碰我。”
松松垮垮牵着我的那只手很好甩开。
其实一直都这样,顾千珩从来没有一次紧握过我的手,他只是随随便便地将我的手拢在手心。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现在。
即便我只是走得慢了一些,我的手就能轻易地从他掌心中滑落出来。
可我之前竟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个细节。
如果不是上辈子那场婚礼上,我亲眼看到他与林嫣儿十指紧扣的手,我根本不会留意到,他心里从来都没有我。
很好,恨这个王八蛋的理由又多了一条。
顾千珩被我甩在身后也不恼,随手抓了一把头发就快步追了上来。
“那,那你把饭卡给我,我自己去吃。”
我只觉得好笑。
高中毕业太多年,我都忘了,顾千珩从一开始就是个吃软饭的,跟我在一起不过是为了我的钱。
“顾千珩。”
我站住脚步,深呼吸了一口气,定定地望着面前这个还没长开的少年。
“要是你实在没钱吃饭可以求求我,说不定我还能施舍你一点。
“不过要是你自认天生胃不好,不能吃硬的,那你对着大家大喊三声‘我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姑奶奶也可以考虑考虑养你两三天。”
这话一出,我能感觉到身边的空气都凝固了。
顾千珩的脸色一下难看了许多。
从高一开始,顾千珩被我追捧了三年,早就习惯我对他千依百顺有求必应,什么时候见过我这幅嘴脸。
他要面子,以前要钱总是私底下要,生怕叫人发觉他是靠我供养着。
哪怕高中时代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可只要我俩没将这事捅破,就是我陆晚晚心甘情愿地倒贴,没有人会指责他的不是。
可惜了,从此以后,我不想当他的舔狗。
“怎么样?”
看着他涨红的青涩脸蛋,我觉得很痛快,心情颇好地歪了歪脑袋瞧他。
“想求我,还是想喊三声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的饭卡……随时等着你做出选择。”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以为我捏着的是什么传说中没有限额的黑卡。
但它不是。
被我指缝夹着的,仅仅只是一张高中食堂的饭卡。
而已。
可即便是这样,顾千珩也依然像被万恶的资本主义家羞辱时,手无缚鸡之力的可怜人。
他颤抖着唇瓣,连眼眶都被自己逼得微红,直勾勾地瞪着我,好半天都没憋出一个屁来。
可我已经失去了耐心,将饭卡随手揣进兜里就准备离开。
“晚晚,你俩又闹什么呢?”
还没走两步手就让人给拉住,甜腻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快把饭卡给人家吧,我们出去吃。”
啧。
糟心的记忆漫上心头,恶心透顶的感觉逼得我当即抽回自己被搂住的胳膊。
“谁跟你是我们?别来沾边好吗?”
“晚晚,你这是怎么了?”
估摸着是看我甩从前追着舔的顾千珩脸色,又不给最好的朋友林嫣儿面子,实在是太过反常。
周遭忽然凑过来好几个人。
“你们三个不是关系最好了吗,怎么吵起来了?”
我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是啊,关系最好了。
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不知道顾千珩早就跟我所谓最好的朋友林嫣儿搞在了一起。
若非他自己在婚礼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自爆老底,我说不定还会傻傻以为,是林嫣儿插足我们之间的感情。
但不是。
他们早就在一块了。
两个贪图我钱财的人,一个得意洋洋地享受着被我追捧的感觉。
一个假扮我身边最体贴最知心的朋友,勾搭着不断将我往陷阱里推,让我成为全城的笑话。
这他妈也叫关系好?
揣在兜里的手被我捏成拳头。
没有人看得见我现在有多恨这对渣男贱女,他们只会疑惑我的反常。
不过不要紧,我可以当最后一次冤大头。
“没有吵起来啊,我好得很呢。你们要出去吃饭呀,走啊一起啊,我请。”
我扯了扯嘴角露出笑意,视线停滞在露出喜色的林嫣儿身上。
她现在还是个小女孩子,没经过社会的毒打。
那些歹毒的心思手段都停留在初级阶段,也学不会怎么把控自己的面部表情。
看我又一次当了冤大头,这就憋不住心中的雀跃了。
那就让我给你上打脸第一课好了。
“你除外。”
我伸出手虚点向她的方向,挂在唇边的笑容发自内心地更加灿烂了一些。
不等林嫣儿反应过来,我已经领着围观的几人快步走出校门,把那对狗男女远远地甩在后头。
林嫣儿不死心,小跑着快步追了上来,又亲亲热热地挽上我的胳膊。
“晚晚,为什么我除外啊,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我站住脚步,再一次将自己的手解救出来。
“当然。”
顶着林嫣儿松了一口气的欢快眼神,我慢悠悠地将后半句话说完。
“不是。”
林嫣儿是个什么表情,我已经没心思欣赏了。
我在忙着指挥沈醉替我搬桌椅。
上帝对我太好了,他让我重生的时机,掐在了我刚得到竞赛一等奖,成功保送A大的时候。
不然以我毕业多年的脑子,还真的不一定能完成高三的学业。
论理我已经可以不用来学校上课了,但我不想那么做。
毕竟,我是曾经发誓要气死那对渣男贱女的人。
所以我毅然找上了另一个被保送A大的仁兄——沈醉。
理直气壮地指使他帮忙,将我的书桌从二班挪到一班去。
一班,是顾千珩所在的班。
拜保送所赐,校长和一众老师对我俩仁慈得不行。
只要别影响到其他同学,我俩想在学校里横着走都没有问题,换个班级更加是小事。
沈醉对此没有任何意见,老老实实帮我搬了书桌到一班去。
两张桌子被并排放好,沈醉随手抄起我的书翻看了起来。
“哟,小笨蛋,你不会是刷完了这么多竞赛题才拿的第一吧?”
跟随着他的脚步,我自然看到了他空空如也的书桌。
再加上这么一句讽刺,不难揣测出这人是靠的什么拿到的并列第一。
“你管我刷不刷题呢,把书还给我。”
少年将翻到一半的书举高,仗着身高优势怎么也不让我触碰到。
“你这是看了多少书啊,这桌子重的,勤能补拙原来是真的啊小笨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