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的眼中,我是霍思渡最得力的助手。
但同时,我也是留在他身边时间最久的女人。
他的订婚宴上,我看着他与他的未婚妻亲吻,交换戒指。
我的内心却毫无波动。
后来,他拿着戒指,求着我,要我和他结婚。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伸出手给他看我的戒指。
「我已经结婚了。」
我爱了他八年,现在,我累了。
从爱上霍思渡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注定做了那只傻飞蛾。
所以才会在暗恋他三年后,终于能站在他身边成为他最得力的助手。
五年前的一个晚上,醉酒的霍思渡抱着我口中喊出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的名字。
我天真地以为,时间会治愈一切。
只要我能一直留在他身边,他终究会看到我对他的爱。
不是有句话说:即便是块儿石头,也总有被捂热的一天。
我把这话奉为真理。
五年后,我亲眼看着霍思渡订婚。
在他的订婚宴上,我看到了当初他口中深情呼唤过名字的女人。
阮思思。
一个极具气质的美貌女人,连我都为之震撼。
怪不得,这么多年都令霍思渡为她念念不忘。
他们彼此深情地望着对方,在众位宾客的见证下交换订婚戒指,彼此拥抱亲吻。
我以为看到这一幕,即便不妒忌的发疯,那么也一定会伤心不已。
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的内心,竟毫无波动。
就像一块儿长满了荒草的土地,贫瘠无比。
再也开不出鲜艳夺目的玫瑰花了。
第二天,我把辞职书信放在了霍思渡的办公桌上。
他诧异地抬头看着我问:「你要辞职?」
我点点头,脸上露出从公式化的微笑:「是啊。」
他难以置信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了啊。
「霍总,您说过人总要向前看,我觉得这话很对。所以,我想离开这里,重新开始。」
霍思渡的脸上突然露出罕见的怒意,他眉头紧锁,声音低沉却又冷漠。
「是因为思思么?」
我摇摇头。
就算阮思思没有回来,其实我也有了要离开他的打算。
我做了他五年的得力助手,也跟了他五年。
这五年来,我尽心尽力地帮他,想尽无数办法的哄他开心。
五年来,我从未在他的公寓内过过夜。
每次都是被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他有洁癖,更不习惯跟人同睡。
所以,每当满足他生理需求后,我便立即从床上爬起来冲好澡收拾东西离开。
或许,在他眼里,我只是他发泄私欲的工具罢了。
我承认,自己对他的感情在这五年里已消磨殆尽。
我累了。
很累很累。
阮思思能回来和他复合,我是真心为他高兴。
「霍总,您误会了。您也说过,我不可能会陪您一辈子的。」
其实,他原话并不是这么说的。
那时的霍思渡看我的眼神儿并不像现在这般。
而是冷的像刀子一般,他语气近乎冷漠,声调更是不带任何感情。
「沈听晚,你要记住爱是可以和性分开的。所以,不要对我抱有任何幻想,我们各取所需,毕竟你也不可能陪我一辈子。」
是的。
于霍思渡而言,我只是众多爱慕他的女人中的其中一个罢了。
更何况,我怎么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他呢?
霍思渡的脸色铁青,眼中带着我看不懂的浓烈。
「别闹了,听晚。」
我收起脸上的笑容,认真地看着他:「霍总,我没闹。」
从始至终我都很清楚自己的身份。
在霍思渡面前,我没有资格闹,我更不会闹。
他黑曜石般的眸子望着我,冰冷无比。
他讥诮道:「好,既然你想离开我,我倒要看看你能飞多远!」
看着他在辞职报告上签了字,我恭谨道:「谢谢霍总。」
「滚!」
「好!」
在众人诧异的眼神儿里,我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出公司。
从此以后,霍思渡跟我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些年跟在他身边,我还不如一只圈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来的珍贵。
离开他,我才能从深渊中解脱出来。
在家里整整休息了三天,似乎要把这五年来没有睡过的囫囵觉全都补回来。
我订了去泰国的机票,在那里疯了半个月。
看着缩减了近乎一半的钱包,我决定打道回府重新找工作。
投了将近百十份的简历,竟无一家公司有过回应。
我无奈地笑起来。
除了霍思渡,我想不出还有谁会这么闲了。
看来,我的辞职的确惹怒了他。
我正在考虑是否要换个城市,从头再来时,接到了一通电话。
对方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令我心头微震。
「你好,是沈听晚小姐吗?」
「是,您是?」
「听闻沈小姐最近在找工作,正好我这里有一份职位符合沈小姐的各方面要求。如果沈小姐有兴趣的话,我们约个时间面谈吧?」
我呆愣了半秒钟,莫非这就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好,请问先生贵姓,我们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是?」
「我叫时书墨。」
随即男人报出一个时间和地点后就挂断了电话。
姓时?
这个姓氏在生活中并不常见,尤其他的名字让我感觉有种莫名的熟悉。
仿佛在哪里听过,我想起来了。
曾经有一次我陪霍思渡出差,在饭局上碰见过一个男人,他就叫时书墨。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霍思渡和他还有一些业务上的竞争。
想到这里,我有些犹豫。
时书墨在这个向我抛来橄榄枝,肯定是另有所图。
他知道我是霍思渡身边最信任的人,也料定我知晓不少的商业机密。
我正想的入神时,手机振动了一下。
竟然是微信好友申请:时书墨。
我犹豫了一分钟后才通过申请。
「明天我派人接你?」
额——这人是不是有点太自来熟了?
「不需要,谢谢时总的好意。」
「好,很期待明天和沈小姐的见面,不见不散!」
见他这么说,我心里竟然开始打起退堂鼓来。
原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我的性格,可在霍思渡那里吃了五年的亏后,我深知要改掉这个自以为是的毛病。
明人不做暗事,有些话不如敞开了说的好。
我想了想,发过去一条信息。
「如果时总是想从我这里打探出霍总的消息,我想明天就没有见面的必要了。」
不到一秒钟,对方就回复过来。
「沈小姐放心,我时某以人格担保,明天的见面我们只谈工作,无关外人。」
跟在霍思渡身边时,他说我穿职业装好看。
所以,在他面前我几乎都是一身黑色西服,短裙的职业装。
因此,还曾被公司里一些年轻女孩儿调侃我年纪轻轻,却总穿的死气沉沉。
现在,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决定要换个风格。
我习惯提前半小时到场,所以在约定地点远远看到时书墨时,还震惊了一下。
「不好意思时总,我来晚了。」
时书墨今年30岁,身材修长,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
一双黑眸在望向我时,眼底划过一丝惊艳。
他嘴角噙着淡淡的优雅笑意,声音温和的出奇。
「不,是我来早了。没想到,沈小姐也会到这么早。」
他这话不禁让我有些好奇,堂堂HS的大总裁到底有这什么样的闲情雅致会提前半小时来见我这个无名小卒。
「时总客气了。」
时书墨勾唇一笑,道:「这样的打扮才适合你。」
说完这话他又顿了顿,「比我上次见你时,容光焕发了许多。」
啊?
上次?
我怎么记得上次见他是在一年前?
他一眼便看出我的困惑,主动提醒说:「前不久,霍思渡的订婚宴上。」
闻言,我的语气淡了下来。
「哦,是吗?不好意思,那天人太多,忽略了时总。」
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出我和霍思渡的关系。
「时总愿意录取我到您的公司上班?」
时书墨似乎被我这话逗笑了,「为何不愿意?」
我略微有些迟疑,「为什么?」
因为霍思渡的缘故,我已经被整个行业封杀了。
放眼望去,也就只有时书墨敢同他抗衡。
平白无故,他为何要录用我?
时书墨笑容温和切无害,坦荡赤诚。
「因为我看中的是你这个人!」
嗯???
「沈小姐,你千万不要多想,我时书墨一向爱惜人才。」
我皱起眉头,不由地问:「是对付霍思渡的人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