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微小说完结版小说_百媚生完结版阅览

后来,

恃美行凶的祸国妖姬一袭红衣,

死在了陛下最爱她的那一年。

他说:“波弋荼芜香,九霄环佩琴,绮异明月珠…都不及朕的琅琊这般美貌,姝艳独绝,世无其二,你当属世间第一。”

这是梁王赵烬予我的万千宠爱,他封我为宸妃,赐我灼艳辉煌的栖梧宫,把天下奇珍异宝置于掌中奉上。

虔诚的一如礼拜神明。

他问:“琅琊,你可喜欢么?”那双狭长勾人的眼睛直盯盯瞧我,挠的人心痒痒。像是历经风花雪月制成的胭脂,闻一口便会被其俘获,心甘情愿地献上自己的一切。

“臣妾喜欢”,说着,我衔笑环上他的脖颈,凑到他的耳鬓落定一吻。

“朕的琅琊”,他低头喃喃,炽热的吐息相缠。

下一瞬,在赵烬眯眼意乱情迷之际,我毫不犹豫将淬毒的匕首扎入了他的胸口。

赵烬对我很好,可我不是来当妖姬祸世的。

从开始到结束,我一直都很清醒,我是来报仇的,为我枉死的谢氏一族,为我的未婚夫王梵之。

陆烬低低一叹,神情并不震惊,却是意料之中的释然。

“琅琊,朕早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是朕不死心,就想看看,如果我全心全意的爱你,你会不会放下仇恨,也爱上我。”

他轻笑一声,继续道。

“可是,朕输了。琅琊,你知道么。朕征伐一生,无一败仗。唯有你,唯有你,朕心甘情愿地向你认输。”

他眼中的神采逐渐黯淡下去,面容却还是一派温润如玉。一点不像帝王,反倒像个富贵公子哥。

“琅琊,我死以后,大梁不能乱。咱们的恨该了清了吧?你父亲谢相若在世,也不希望看到战火四起,百姓遭殃。”

“琅琊,拿着朕的扳指,去岐山接皇储池昀回来。”

“这是朕,最后能为你,为这个王朝所做的事情了。”

最后一句话说完,他阖上了眼。

陆烬死在二十七岁。

可惜了,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他,我怀孕了。

但左相容不下这个孩子,世家们更容不下。

于是,我只得连夜带着他给的扳指,骑马逃出了皇宫。

今天晚上的星星很多,也很亮,就像我和陆烬第一次见面时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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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多年,我依然能清楚的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他说:“小奴隶,你怎么不会哭呢?”

后来他又说,“你哭给朕看,朕就带你走。”

于是余下的五年时间里,除了睡觉,我很多时候都在哭,就为了满足他特殊的癖好。

如今我以为终于获得了解脱,可陆烬死了,我好像并不怎么开心。

边想边走,刚出城门,迎面就撞上了倚在一棵枇杷树下的沈钦。

他穿着一身鸦青色长袍,气度雍容,似笑非笑地看我。

世家与皇权一向对立,处处制衡着君王。但自王谢两族相继倾颓之后,沈家不仅没有随之凋敝末落,还一跃居于世家之首。

而沈钦,更成为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左相。

他上前将我抱下马,手掌一挥,衣锦裂开,露出大片凝白的肌肤。

沈钦定定看着我左胸上方,最贴近心脏的位置。那里本该有一朵他亲手刺上的牡丹,如今却变成了一道丑陋的疤。

他的神情蓦地阴沉下来,问我。

“琅琊,你说欺主叛主的奴隶,该怎么处置呢。”

当初谢氏一脉惨遭灭族,是沈钦将我救下,拿捏在股掌之中,一番磋磨调教。

我和他曾有共同的敌人,现在陆烬死了,无论过程怎样,他理应是高兴的。

我不做挣扎,力气比不过,武功也比不过。只是看着他,无悲无喜,无惧无畏,静静叙说。

“沈钦,大梁不能乱。请你给我一些时间,待我办完事情,回来以后随你处置。”

也许他没想到我会是这种态度,喉结滚动,半晌没说出话来。不过,手下却松开了对我的桎梏,转身往我骑的马匹上挂东西。

我打了个结,系好被撕开的衣服。

沈钦解下自己的披风给我裹上,冷冷警告道。

“你知道我的手段,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如果届时你没有乖乖回来,还要我去捉的话。琅琊,你就别再想离开了。我会打一条金链子,把你锁在床上,让你哪儿也去不了。”

听完他的一番威胁,我象征性地点了点头,翻身上马。

他也跟着上马,揽着我的腰坐在后面,一手牢牢握着缰绳。

我蹙眉:“沈钦,你长胡子了,扎人。”

他冷哼一声,又向我说。

“琅琊,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你要是敢死了,我就把你父母,还有谢氏一族人的墓挖了,当众鞭尸。”

“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说着,沈钦的语气突然软了下来。

“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我在路上保护你,嗯?”

我摇头。

“大梁没你不行,你得留下,镇守朝堂,庇护士族。”

他哈哈笑起来。

“嗯,你这女人比男人还要冷血。软硬不吃,真叫人又爱又恨。”

我道:“天快亮了,沈钦,你该回去了。”

沈钦忽然拉住了缰绳,热热的呼吸扑在耳边,他一手掐上我的脖颈,问道。

“琅琊,告诉我一句实话,你是不是爱上他了。”

我表情冷漠,回他:“你说什么?”

他松了手,却又掰过我的头,迫使我与他对视。

足足有半刻钟才放开。

沈钦下了马,英挺修长的身姿立在一旁。

“没事了,你去吧。”

“保重。”话音落地,我一夹马腹,扬长而去。

我不爱陆烬,也不会再爱上任何人。

我已尝过这世间情爱最极致的滋味。

我喜欢的人死在十八岁。

喜欢我的人死在二十七岁。

后者,我同他两不相欠,前尘恩怨一笔勾销。

而前者,我欠他的,应该是这辈子都还不清了。

大梁千里之外,有一灵山,名岐。岐山有鬼谷派,堪舆天机,佐天下大局。他们世代收一帝子遗孤,习以三术:纵横捭阖、合纵连横、无中生有。

若现世安稳,即承任为下一任山主。若格局颠覆,则归朝为君。

如此循环往复,世世相传。

池昀,即为这一代送去教养的皇嗣。

去往岐山的沿途,路经西域。

我在西域的闹市碰到个玩蛇的苗疆少年,他长得和我的青梅竹马王梵之一模一样。

一样十八岁的年纪,一样十八岁的容貌,和记忆里分毫不差。

看着鲜活明媚的他,我哭了。

他以为我是吓哭的,于是转手一砖头拍死了那条蛇。

“小兔崽子,干什么呢你!”

身后老者听到动静,拿起鞭子就要抽人。

苗疆少年赶忙拉上我,一路狂奔。

终于到了一处荒僻无人的地方,他停下来,一边喘气一边看着我,笑嘻嘻说。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眼睛酸涩,感觉下一秒又要落下泪来。我于是赶紧抬头假装看天,若无其事回他。

“喔,是么,我也这么觉得。”

平复了一会儿情绪后,我猛地转身,上前扑倒了他。

苗疆少年惊慌失措,红着脸大喊:“你干嘛啊!”

我扼住他所有的挣扎,两指捏上他通红的耳朵,细细查看。

后面没有朱砂痣。

再像的人也终究不是他。

王梵之早已死在十八岁。

我放开他,随即吹了个口哨,马匹向我奔驰而来。

我上马,向他致歉,“适才发了癔症,不好意思。”

我继续踏上了去岐山的行程,但苗疆少年赖上了我。

他和王梵之除了相貌,除了年纪,其他所有地方,一点都不一样。

譬如,他很会做饭。

但王梵之曾经进灶房鼓捣了整整一天,却连一碗像样的面都没做出来。

譬如,他的双手布满老茧。

但王梵之是长安城第一风雅、第一清贵的世家子。虽然腰间有佩剑,却从未拔出。

以及,他的名字叫星河。

璀璨烂漫,熠熠生辉。

这天,星河正在烤狍子,而我们遭遇了第一批京中来的杀手。

想来长安城现在应该是乱成一团,沈钦已应接不暇,难以对付。

我和星河东躲西藏,策马一路狼狈的逃窜。身后杀手们有如附骨之疽,穷追不舍。

一番苍惶的奔走后,四下所见,却是无路可走。

方圆十里,入眼唯有一片黯淡不见天日的幽林。

星河握着缰绳的手松了松,神情有些犹豫,他转脸忐忑的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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