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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越到看过的一本霸总小说里,成了恶毒的炮灰女配。

当我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已经当霸总的家庭主妇三年,而原著的最后为了成全霸总与女主,我死于女主设计的一场车祸。

于是我发誓我要逆天改剧情!

......

别墅门口我老公亲昵的在我额头吻了一下,「秋雅,我去上班了。」

按照惯例,每天早上我都会将熬好的蚝干粥装进保温盒让他带去公司喝。

「到公司了,记得先把粥喝了,工作再重要都没有身体重要。」

「好。」只是淡淡的一句话,他便开车离去。

我站在原地望着远去的汽车,突然前眼前一阵泛白。

那些曾经丢失的记忆,一瞬间回归了。

这件事情还要从我出生说起。

我带着前世的记忆穿越到一个刚出世的婴儿身上。

我是十月的秋天降生的。

我爸抱着呱呱坠地的我,开心得合不拢嘴,「我有闺女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余秋雅。长大了和你妈妈一样优雅。」

我爸说“秋雅”的寓意是:在秋天里面,优雅的出生。

其实这个寓意挺没水准的,也挺牵强的。

哎,毕竟他是个没有文化的生意人嘛。

我吮吸着稚嫩的小嘴唇,思量着“秋雅”这两个字怎么那么耳熟呢?

直到我爸用嫌弃得语气说道,「要不是我爹当年答应傅家的老爷子,我才不会让我的宝贝闺女和那三岁小娃娃定亲。」

我妈知性优雅,说话的声音特别的温柔。

「傅家和我们余家是世交,知根知底,等雅雅长大了嫁过去也不会受委屈。」

我爸看着怀中小小的我,一阵感叹,「庭琛那小子以后要敢欺负我闺女,我就堵着将他揍一顿。」

庭琛?

傅庭琛!

我突然恍然大悟,这个名字我太熟悉了。

不就是我看的那本书名叫《何以爱你》的霸总小说里面的男猪脚吗?

霸总文非甜即虐,甜的是女主赵初笙,虐的是炮灰女配也就是我余秋雅。

当然了那个不近人情的冰山总裁就是傅家的大少爷傅庭琛。

女主赵初笙是个刚大学毕业的小绿茶,带着懵懂和一腔热血初次步入职场。

因为她的那股傻傻的不服输的劲,惹来了很多男同事的怜惜。

然而这一切也被傅庭琛看在了眼里,

在一次公司聚会的时候,喝醉酒的赵初笙直接钻进傅庭琛的车子里面,借着酒劲黏在他身上不肯下来。

温香软玉,年轻的身体谁受得了。

就这样傅大总裁开始慢慢的对赵初笙产生了好感。

豪门世家的子孙,他们的人生向来都是被长辈安排好的。

傅庭琛也不例外,30年了他都是按照被拟定好的剧本走。

虽然和余秋雅结婚,可他对余秋雅根本就没有感情,更多的是责任。

直到赵初笙的出现,他那平静的心湖才泛起了涟漪。

剧情总要有人推动吧。

那当然就是我们的炮灰女配余秋雅了。

余家和傅家是世交,在他们父母还是孩童的时候,就被他们的爷爷定了娃娃亲。

两个人一到结婚的年龄直接领证了。

余爸爸希望自己的闺女长大了优雅知性,可余秋雅愣是没有遗传到妈妈的美德。

身上都是爸爸的缺点,她脾气乖张任性,嫉恶如仇。

在她知道自己丈夫和赵初笙暧昧不清的时候,直接闹到了总裁办公室,弄得整个商业界人尽皆知。

让傅庭琛颜面扫地。

并且在背地里买通街头的小混混设法侮辱赵初笙,因为这件事傅庭琛直接将离婚协议甩到余秋雅的面前。

一不做二不休,手段狠厉的傅庭琛让余家一夜间破产了。

赵初笙见余秋雅没了依仗,设计了一场车祸,直接送走了余秋雅。

从此他们两个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漂亮!

整本剧情的走向在我脑海中过了一遍,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这一生难道到今年就要戛然而止?

我发誓我要逆天改剧情!

知道自己是穿书过来后,我在哺乳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为自己的未来谋划了。

我要多喝奶多吃辅食,把自己养的壮壮的才有精力去对抗未来傅庭琛。

哦不,我要远离这个渣男。

三岁多的傅庭琛知道自己有个小老婆正在嗷嗷待哺,经常来我家串门。

只要他碰我一下或是看我一眼我便嚎啕大哭,哭到吐奶,哭到喘不过气,哭到逼着他离开为止。

我爸那会儿也头疼,还特地找了算命的先生给我和傅庭琛算了八字。

算命先生:「老夫行走江湖几十年了,就没见过这么合拍的八字,天赐良缘啊。」

呸!我看是孽缘吧!

我爸一听神色有些复杂,给了个吉利的红包便把算命先生打发了。

傅庭琛依旧天天来我家,有时候一来就是好就几天。

在我刚学会走路的时候,我就跌跌撞撞的走到他跟前各种欺负他。

我抓他头发,扯他脸蛋。

我把口水鼻涕抹在他衣服上。

我甚至骑在他背上,然后一泡尿直接尿在他身上。

小小的傅庭琛总是被我折腾到哭着回家,说不要我这个小老婆了。

我以为他真的不要我了,就在我正要松口气的时候。

老天爷给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在我第一天上幼儿园的时候,一个玩具砸向我脑袋,我突然把自己穿书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开始轮到我天天往傅家跑了。

我嘴甜的追在他后面,没羞没臊的叫喊着:「庭琛哥哥,你理理我。我是你的小老婆余秋雅。」

就这样我像条跟屁虫一样,跟在他身后直到大学毕业。

这二十多年的时间我成了傅庭琛最忠实的舔狗。

他好像也从未拒绝过我,对我的示好也照单全收。

就这样我和他因为家族的关系,我们顺利的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不,是围城,是坟墓。

站在别墅门口,回想着这些时日傅庭琛的变化,我才恍然大悟。

他的胃口变大了,从上个礼拜开始他每天早上都带两大保温盒的蚝干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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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体谅他工作辛苦,每天五点就爬起来亲自为他熬粥。

如今细细想来,他哪里是饭量变大了,而是为了赵初笙多带了一份罢了。

两个人这会儿应该坐在办公桌前,一边喝着我熬的粥一边谈笑风生吧。

赵初笙家住的离公司远,每次都是赶着公交车来上班的。

所以她没有时间吃早饭。

「傅总,你的粥好香啊,能不能让我尝一口,一口就好。」

「傅总,我又来不及吃早餐了,我能不能以后每天喝你的粥。」

她就这样娇嗔的在他身边卖惨,像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猫咪。

激发起男人的保护欲。

于是,我那好心的老公便开始献殷勤了。

想到这里,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怎么有些疼。

我坐在饭桌前,吃着自己熬了一早上的蚝干粥,味同嚼蜡。

一想到傅庭琛拿着我的劳动成果去喂养其他女人,我气得上气不接下气。

可恶!

这是人干的事吗?

简直是混蛋,狗男人一个!

要是上幼儿园那会儿我没有忘记自己穿书的记忆,我怎么可能在明知结果的情况下,还舔着一张脸去讨好傅庭琛。

可是这二十多年来,我是真的在认真的爱他啊。

傅庭琛初入职场那会儿,我正在读大学,他为了展示自己的实力,不想依靠傅家,单枪匹马的想在商业圈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那会儿他天天晚上应酬,回到出租屋就开始各种吐。

是我一个晚上一个晚上陪着他照顾着他过来的。

我怕他喝酒对胃不好,我每天早上变着花样给他做早餐。

五谷豆浆,手工蛋糕,各种养生暖胃的粥,每天早上一个鸡蛋,一碟青菜,一个水果。

都说早餐吃得像皇帝,为了他的身体健康,我每天课后休息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研究怎么给傅庭琛做好一顿早餐。

「必须吃,你是我以后的依靠,你要是身体坏了我怎么办。」

傅庭琛坐在餐桌前,满眼柔情,「秋雅有你真好。」

那会儿我以为他是真爱我的,而不是因为上一辈的一纸婚书。

就因为这样,我才有了底气去一路追随他。

如今有个人跳出来,告诉我他根本就不爱我,这让我怎么接受?

直接把我凌迟算了。

出神之际,傅庭琛那傻姐姐,我的小姑子傅以晴一蹦一跳的出现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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