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害死我弟弟的那个人,困住了我。
这半年来每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都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青春期喜欢看的恋爱忍痛文学终究是落在了自己身上,但我只觉得窒息。
(1)
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夏均霆身上的一刹,让我意识到天已经亮了。
又是一夜无眠。
我走到窗边一把扯开帘子,强烈的白光瞬间将他笼罩在其中。
夏均霆本能的反应是将胳膊抬到眼睛处,遮挡着突如其来的刺眼。
但他没有生气,缓了缓之后,见到是我拉开的窗帘,没再说什么,站起身来把我抱在怀里,揉了揉我的头发:“这么这么早就醒了。”
“你在我旁边我睡不着。”
夏均霆愣了一下,随后拉着我去浴室洗漱。
“那你要习惯,毕竟接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会跟我在一起。”他边说边给我洗脸,随后打开一片面膜,“来,敷片面膜,一会好上妆。”
冰凉的面膜贴在我的面部,我不自觉闭上眼,感到有些窒息,脑海中浮现当年和弟弟一起落水的画面,海水冰冷刺骨,一下又一下拍打在我的脸上。
如果不是夏均霆,我弟弟根本不会死。
可是这个杀人恶魔不仅没有得到严惩,如今还禁锢了我,逼迫我和他结婚。
这突如其来的回忆让我害怕。
“姐姐,救我,救救我。”
记忆中我弟被束住双手双脚,不停扭动着,抽搐着,不停喝着水。
我一直朝他游去,可身后有人按着我,不让我去救他。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弟弟从挣扎到没有动静,一条鲜活的声明在我眼前消逝。
八年,我没有一刻忘记过他的死。
我一把扯掉脸上的面膜,朝夏均霆甩过去:“谁要跟你在一起啊?夏均霆,你这个杀人凶手!恶魔!”
他扬起手,我以为他要打我,下意识抬起手臂遮挡。可他只是将我的头发挽起来,出口的话语依旧温柔:“不敷就不敷了,反正我们琰琰的皮肤这么好。但是我们一定是要在一起的,琰琰,不要挑战我的极限。”
最后一句话他是俯在我的耳边说的,明明语气很温和,却叫我止不住颤抖。
当初我弟弟蒋珑将夏均霆带来认识大家,他自我介绍时的语气也很温柔,但那份温柔不过才三个月,他就笑着将阿珑推到了海里。
原因是他背地里做的勾当,被阿珑发现了。
“琰琰,我希望你在我身边可以开心点,想想你父母。”
他在威胁我。
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威胁我,我很后悔当初带他去过我家。
那时候我们都还不到二十岁。
(2)
盛夏的晚风吹动着球场上少年少女的心,我坐在球场边上看着阿珑和夏均霆在球场中央为了一颗球奋力抗争的样子,周围的女孩们时不时在我身边发出轻声的交谈。
“夏均霆好帅啊!”A女看着球场中心的男孩冒出了星星眼。
“蒋珑比较帅好吧!皮肤白白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完全小奶狗啊!”C女立刻反驳。
A女吐槽道:“虽然蒋珑和我们都是大三,但他才十八岁好吧!”
“哇,跳级都能考上我们学校,更爱了!”C女此时的眼神好像可以把远在十几米外的蒋珑吸过来一口吞掉。
我一听这话不由得笑出来。
蒋珑比我小两岁,为了能和我一起上学,跳了两级和我一块上学。
夏均霆是他一起打球的好哥们,隔壁学校金融系系草,不知道他俩什么时候勾搭上的。
若是可以回到那时候,我一定竭力阻止他们的相识。
(3)
夏均霆强制给我换上了一身纯白的裙子,紧接着进来了一群人帮我化妆。
他晚上要带我出席一个晚宴,我不敢反抗,因为他用我爸妈威胁我。
自从阿珑离世后后我就很久没见到爸妈了,老人家伤心过度,搬到了乡下居住。
他们不知道是夏均霆害死了阿珑,爸爸在知晓我们俩在一起的消息后,甚至让我跟夏均霆好好过日子。
八年前是我没保护好阿珑,但现在我一定要保护好爸妈,即便跟他拼个你死我活,也绝不让他再伤害我家人一丝一毫。
保姆端进来一碗鲫鱼汤,炖得鲜白,香味四溢。
可我看到那样白的一碗汤,立刻就崩了。
阿珑死的那天,我亲眼看到夏均霆带着人把他围堵在角落,灌下了一碗同样白的粉笔水。
我面无表情把汤打翻,保姆一声惊叫,昂贵的地毯瞬间被汤水弄脏。
夏均霆听到了她的叫声,很快就到了房间,见状也不问到底怎么回事,大步走到我身边拿起我的手仔细端详着:“手没烫伤吧?”
“没有。”我抽回手,示意保姆被烫到了。
他这才转过去,看到保姆有些微微发红的手:“陈姨你去医院看看吧,费用直接从备用金里拿,另外再放你三天假。”
妆造团队早就识时务地退出去了,陈姨走后房间里就剩下我和夏均霆。
“为什么要把汤打翻?”他捏了捏眉间之处,语气十分无奈。
我冷笑道:“你忘了?”
“自从八年前那件事,我从此不再喝白色的任何东西,不管是牛奶还是鲫鱼汤。”
我本以为提起这件事他会觉得愧疚和抱歉,可他没有,反而眼中只有疑惑:“什么事?”
“啪!”
随着一声清晰的掌声,他的脸颊瞬间出现了清晰的红痕。
“我弟死之前,我亲眼看见你带着人强逼他喝下一碗粉笔水,为什么啊?到底为什么啊?你们是好兄弟,为什么你要对他这样?”
八年前,他们是好兄弟。
因为父母一直在外务工,十岁以前,都是爷爷在带着我们俩。后来爷爷去世了,爸妈工作繁忙,基本就是我在带着阿珑,给他做饭,照顾他生活。再长大一些后,他也开始帮忙干活。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阿珑也一直很乖。
但自从认识夏均霆后,他带着阿珑去网吧,去夜店,还结识了一些混混。
因为他是富二代,所以身边基本都是富二代,除了阿珑。
后来我才知道,所谓好兄弟,就是帮他们一群富二代端茶递水的小弟而已,因为夏均霆会付他工资,阿珑想减轻家庭的压力,所以也愿意这么干。
可我没想到那天去找阿珑时,发现他们几个人将阿珑围在教室的角落里,逼迫他喝下满满一杯粉笔水。
阿珑去世后,我知晓了更多故事。
譬如他会让阿珑给他写作业,写完后又撕着玩。再譬如,他们会找小姑娘勾搭阿珑,等阿珑上钩后,又狠狠将他抛弃,告诉他那姑娘是他们那群人里其中一个的女朋友,就是跟他玩玩。
他们还会逼着阿珑逃课,抽烟,逼着他喝酒,甚至逼着他帮一个酒后肇事的富二代顶罪。
诸如此类的事迹很多,都是我在阿珑去世后在他的日记里发现的。本想报警,可日记本后来却莫名消失了,任由我怎么找都找不到。
(4)
夏均霆此刻脸上的无辜和疑问,都让我恨不得把他这张脸撕烂。
他沉默了片刻,立刻起身出去,还一边让我不要离开在这等他,不知道要搞什么幺蛾子。
过了大约十分钟他就回来了,手中拿着一杯水,还有一个小红塑料袋。
只见他从塑料袋里面拿出一盒白色粉笔,从粉笔盒里取出一根粉笔,溶于水中。
玻璃杯里的水很快变得浑浊,从透明转为白。
夏均霆一步步朝我走来,那眼神似要吃了我。
我想到当初他们逼迫阿珑的画面,止不住颤抖。
谁知,他站定在离我一臂长的位置,端起水杯,仰头一口气将那杯浑浊的粉笔水一饮而尽。
这样的画面让我顿时止住了颤抖。
疯子,真是个疯子。
但此刻我心里却有一丝畅快,禁不住想,是不是我每次这样,他就会把曾经对阿珑做的事都放在他自己身上再来一遍?
“好了,你满意了吗?可以好好吃点东西然后出发去了吗?”
晚宴在A市,我们自己开车过去需要四个小时,所以中午就要出发。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妥协,难不成他真的良心发现,因为对阿珑有愧疚,才这么做?
另一个保姆此刻端上来一碗乌鸡汤,见到颜色不再乳白,我心中也算好受了些,这才接过汤喝下。